名师档案
姓名:邹晗塔
论坛昵称:zoulaoshi01
职务:财务经理、财务顾问
现从事工作:财务顾问、企业内训、财务经理、正保开放课堂授课老师
人生座右铭:做好人、做对事、做好账
一句话描述职场经验或心得:功夫在账外
对自己职业发展的规划:做有情怀的老师,投入热情,真心对待每一位学员,指导、扶持更多会计学员迈向职业的高峰
网校带给您哪些帮助:一流的平台,专业、敬业、高效,让授课老师有更大的用武之地,发挥所长,带领更多的会计新人迈向成功!
所授课程:《工程会计全盘账务与税务筹划全面提升实战特训课》
自我介绍
邹老师,正保开放课堂特邀实战专家,15年以上工程行业摸爬滚打一线实战经验,曾担任3家公司财务顾问,负责4家工程公司财税关系处理,历任4家工程公司财务经理岗位,实战经验丰富,从业阅历广泛,知识体系全面系统,经历过众多工程企业老板,从事过5家工程子行业财务管理工作,遇到过工程财务工作中各种疑难问题,现担任某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财务经理,主要负责公司内外账处理、项目成本独立核算、纳税申报、项目成本过程控制、财务管理、部门人员招聘、税务筹划、财税关系处理、营改增内训、融资贷款、资产评估等工作,对工程行业财务管理具有较深的财务功底及感悟,授课观点明确,一针见血,要求严格犀利,课程以“实战+应用+上岗”为特点,内容以“系统+深入+全面”见长,早上学下午用,在实战培训中,以其颇具价值的实战应用和财务技巧讲授受到数千学员的一致好评和信赖!
邹老师寄语:做好职业规划,赢得人生!
3年入行,5年入门,8年入室,10年才叫资深!每一个财务人员要在这行吃好饭,必须对自己职业有一个清晰的规划,从而向金字塔的顶端去攀登!在有限的时间去做有价值的事情,厚积薄发,潜心学习、实践和感悟,随时保持职业的敏锐性和对财务知识的钻研,同时要接地气,用知识武装自己,强大自己,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财务知识体系,在职场中才能游刃有余,有充分的话语权和能力资本,并且向管理型会计发展,才是价值所在,从而赢得高薪的待遇和老板的器重,把自己打造成为一名会计界的精英!
有知识不一定有文化,有文化不一定有见识;细节决定成败和专业精神;学历+职称+经验,是你走向成功的法宝!
相信吧!你现在所付出的一切,将来一定会获得丰厚的回报!
实操处理举例: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问题答疑
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每月最高200元,每年最高抵扣2400元。
答疑要点:
1.个人购买、公司为个人购买、或者公司和个人一起负担的商业保险,符合通知规定的条件,均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2.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的操作流程:个人或者公司购买能够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时,保险公司开具相应的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识别码。购买保险后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税优识别码和相应的材料,财务人员向地税部门提出申请,在计算个税时就可以在税前扣除相应的保险费用。
3.税前扣除的前提是:购买的保险能否取得税收优惠识别码,如果有识别码,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没有,则不能扣除。
4.节税效果:个税最高税率为45%,每月扣除200元保险支出,每月最多可以节税90元,一年可以节税90*12个月=1080元。
5.对一次性交一年保费的,分摊在各个月份,按月扣除。
6.商业健康险主要包括险种: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两部分。
举例:
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产品:
小明购买一款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全年共计支付3000元,那么他当年最多可在税前扣除2400元(200元/月)。
假设小明月收入3500元以下。投保前:按照目前3500元的个税免征额,不需要缴纳个税;投保后:每月扣除200元,每月3300,不到纳税标准,不需要缴纳个税。这一政策对小明没有任何影响。
假设小明每个月月薪为5000元,以前每月缴纳个税:(5000-3500) 3%=45元,实行新的政策后(5000-3500-200)* 3%=39元,每个月可以少缴6元,全年可以少缴72元。
单位统一为个人购买商业健康险产品:
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应将单位为每一参保员工负担的金额分别计入其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
某公司为小明购买了一年期商业健康险,一次性交费2400元(平均每月200元),小明每月工资5000元,则首先应按月将200元计入工资中,小明申报的工资薪金为5200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时再将按照扣除限额将200元扣除,即(5200-3500-200) 3%=45元。
个人一次性购买商业险:
小明购买一年期商业健康险,一次性交费2800元(平均每月233元),小明及时将保单交给单位财务人员,单位财务计税时,每月为小明扣除200元。
(财税[2016]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规定如下: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会[2012]1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账务处理
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工方发放,一种是劳务派遣方发放。无论哪种发放形式,如果劳务公司选择差额纳税,其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一)一般纳税人
【例题1】A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75万元,支付五险一金21万,共计96万元。A公司选择差额纳税。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 380.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 619.05=952380.95*0.05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914 285.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5 714.29=914285.71*0.05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750 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 000.00
(3)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 904.76=47 619.05--45 714.29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实际缴纳数) 1 904.76
【例题2】B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一般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25万元,其中需要支付工资20万,五险一金1万。工资由用工方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B公司选择差额纳税。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250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38 095.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904.76=238095.24*0.05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0 000.00=200000*0.05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200 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10 000.00
(3)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 904.76=11 904.76--10 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 904.76(实际缴纳数)
(二)小规模纳税人
【例题3】C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75万元,支付五险一金21万,共计96万元。C公司选择差额纳税。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52 380.9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47 619.05=952380.95*0.05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应交增值税差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914 285.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5 714.29=914285.71*0.05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750 000.00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 000.00
(3)实际缴纳增值税的计算
实际缴纳数=47619.05-45714.29=1 904.76元
【例题4】D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11月2日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25万元,其中需要支付五险一金21万。工资由用工方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D公司选择差额纳税。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250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38 095.2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 904.76=238085.24*0.05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应交增值税差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0 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 000.00=200000*0.05
贷: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210 000.00
(3)实际缴纳增值税的计算
实际缴纳数=11904.76-10000=1 904.76元
总结: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纳税,增值税计算结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