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众对于志愿者的了解还不广泛,也不深刻。有些人仍旧停留在志愿服务只是共青团组织的学雷锋活动这个层次上,认识不到它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致使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经常会遇到对志愿服务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志愿者在少数被服务对象的眼中,成了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免费劳动力。做了好事反受委屈的事,志愿者也时常碰到。
二是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制度还不完善,无法实现志愿者资源的整合和建立志愿服务信息交流平台。对志愿者的培训尚未常态化,通常是临阵磨枪,等有了项目才临时招集志愿者进行简单的培训。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不健全,许多人把志愿服务等同于自愿服务,不需要任何的激励和保障,甚至可以免费使用。
三是志愿活动经费严重短缺,影响了作用的发挥。对志愿者活动来说,其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志愿者自筹这两种途径,但往往与实际所需缺口较大。每次活动中的宣传资料、交通费等日常费用支出较大,却很难得到相关部门的物力支持,往往是志愿者们需东奔西跑寻求支持,大大影响志愿者工作规模和效果。
四是志愿者队伍结构不合理。由于志愿者工作没有得到社会所谓广泛关注和支持,参加的人员局限性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比较欠缺,针对一些目前社会需求较大的维权、家教、科普、卫生保健等项目的志愿者人数相对较少。在年龄、文化、技能等方面的组成结构也不尽合理,存在年龄偏大的多,年轻的少;岗下的多,岗上的少;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多,文化程度较高、拥有一技或多种技能的少等问题,导致志愿者的服务质量不高。
1、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一是建立志愿服务网站,加强志愿服务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沟通,促成志愿服务资源共享。二是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为志愿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多增加志愿服务精神、理念、知识的内容,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在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实践,并将其作为学生德育考评标准之一。
2、建立统筹协调体制,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
建议由党政有关部门牵头,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以共青团为主导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年龄段的志愿服务活动协调领导小组,以整合全市志愿服务力量,统筹规划、指导全市的志愿服务工作,为志愿者行动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大力加强市志愿者联合会的建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联合会在联系、吸纳、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上的作用。
3、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保障机制,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是志愿服务事业的最重要支持者。据了解,深圳、中山、惠州等地为志愿组织拨出专门人员编制、专门经费;而番禺区政府领导更担任义工联的名誉会长,支持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建议要把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扶植志愿者行动发展的各项政策,把志愿者行动纳入党政部门的工作规划和考核目标,并作为党政部门长期稳定的工作规划之一。同时,按照政府支持、社会赞助的思路,将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运转经费列入公共财政框架,制定鼓励企业和个人捐助志愿服务的政策,形成“党政支持、共青团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建议尽快制定有关志愿服务经费筹措、捐赠优惠、经费管理及运营的规定,增加资源保障,确保各项志愿活动有序开展。
4、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增强服务社会实效。
一是要建立新型的社会动员机制,切实提高志愿服务的参与面、覆盖面。二是要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三是要建立激励机制。建议将优秀志愿者列入“文明市民”、“杰出青年”等个人荣誉表彰范围,将志愿者工作列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集体荣誉的考核指标。把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经历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招工、招干和晋升方面,将志愿服务的经历作为重要参考。
5、强抓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志愿服务力量。
充分调动机关、各行业及各阶层的积极性,尤其要发挥机关干部职工在创建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不断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扩大志愿者人数规模。
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在全面推进幸福惠州的建设中,有必要进一步深化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的鲜花盛开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志愿服务的馨香流淌在每一个人的心灵。当志愿服务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时,这个城市的风景将更加炫彩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