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股权激励相关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原则如下: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 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资源公积。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 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人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源公积。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 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 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 有者权益。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 值,计人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再次披露股 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或股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 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 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