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坚持平时考核结果的“三使用”,即干部评价上使用、干部培养上使用、工作整改上使用,彰显了平时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天津市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规定平时考核有一次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有两次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等次;与培养使用挂钩,明确公务员的职务职级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河北省规定平时考核结果按权重占年度考核结果的60%,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的人员中产生,在评先评优时应优先推荐。
吉林省在年度考核时,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终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累加,计算年度考核得分,且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具备优秀等次条件,89分至70分具备称职等次条件,69分至60分具备基本称职等次条件,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还规定年度考核90分以上且降幂排序在35%的公务员,给予年终绩效突出奖励,奖给一定数额的奖金。
福建省规定对月考核确定为差等次的人员,半年和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该省马尾区、思明区、东山县等试点区县将平时考核结果直接与公务员绩效奖金挂钩,对平时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称职以上等次,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对不称职人员或受效能告诫的人员不发放奖金,进一步体现奖优罚劣。厦门市思明区实行考核结果“末位制”,取消排名末位的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优秀、日常工作评优、选拔任用等资格。
江西省南昌市规定平时考核占年度综合评分的50%,吉安市平时考核得分要求90分以上方可在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湖北省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平时考核结果占比60%,对于日常表现优秀、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提拔时优先考虑。
湖南省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平时考核一般占年度考核的60%;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和提拔任用挂钩,将部分年度考核奖金分解到平时考核中,规定只有称职以上人员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与改进工作、提升能力素质挂钩,根据平时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点名调训、轮岗锻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
重庆市在平时考核结果使用上,对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的人员,给予每月1000元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