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月集中培训,2962名2008年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日前结束了初任培训的第一阶段。紧接着,他们就前往本市各基层实习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锻炼。这是上海连续第4年在新录用公务员中推行这一举措。
上个月初,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本市已在研究相关政策,使基层成为党政机关培养补充公务员的“蓄水池”。公务员的素质要求中,“基层经验”的分量正越来越重。尤其对于新录用公务员而言,到基层一线锤炼提升、增长才干,正成为一门“必修功课”。
“基层经验”砝码加重
《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因为肩负公职,公务员要求具备比一般社会职业更高的特殊素质。了解社会基层各方面状况,确保参与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公权运行更有效对应公众利益,正是公务员综合素养的应有之义。
去年,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团市委课题组在调研时听到不少反映:目前,公务员考试录用过多吸收了擅长考试的应届毕业生(2007年本市这一比例59.7%),不利于鼓励青年面向基层、深入比较艰苦的一线工作,也不利于富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工作者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在目前每年的公务员招录中,第一关笔试就有不少具基层工作经验者被挡在门外。
该课题组调研后形成了《建议》,提出要逐年减少从没有实际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考录用公务员的比例。
这是否意味着市级机关今后将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关门?市人事局明确表示这一说法并不确切。2008年上海市公务员招录计划提出:“市级机关用于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计划数从2007年的40%提高到70%。”这一条文在肯定市级机关“不对应届毕业生关门”的同时,也明确显现出对公务员招录的要求中,“基层经验”的砝码正在加重。
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
在8月举行的2008年上海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开学典礼上,市人事局局长王瑜为新公务员上培训第一课时提出,选择公务员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庄严艰巨的职业使命、严格缜密的职业标准和务实奉献的职业人生。
不少区县人事局负责人认为,有志加入公务员队伍的应届毕业生,不妨先从基层公务员干起。目前,区县、乡镇、街道等对于大学生的需求量较大,基层公务员队伍需要充实新鲜血液。
“基层更能锻炼人。”华东政法大学毕业生金婷婷今年考取了公务员,选择到一乡镇司法所工作。复旦大学的张莹报考了长宁区地税局的公务员岗位。她说,大学生虽然有很多理论知识,但缺乏基层实践经验,直接进市级机关,可能不能很快适应。
据了解,本市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录用优秀高校应届毕业生、村干部、农村知识青年、社区干部到党政机关工作。松江区人事局局长乔永江认为,市级机关从基层选拔优秀公务员,可以更好地激发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同时也会增加基层公务员岗位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
基层经验不仅是熟悉流程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周帆认为,从“上海市级机关是否还会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逐步提高市级机关录用有基层经历人员的比例”等消息引发热议,可以看出一些政策、制度的设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市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并没有限定必须有基层工作经验。可能有的职位需要有基层工作经验,有的职位更倾向于专业知识的掌握。如果仅仅因为应届毕业生缺乏实践经验而拒之门外,不符合公务员招录的平等原则。
这一观点得到了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孙君明的认同。她表示,如果因为缺乏基层经验而对应届毕业生关上大门,不利于招录优秀人才到公务员队伍中。应届毕业生基层经验的“软肋”,可以通过基层锻炼来解决。
近年来,上海在这方面已作出一些探索。如从2005年起制定下发《市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试行办法》,探索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制度,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信访等一线岗位锻炼一年等。
“让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培养公务员的‘人文关怀’比熟悉一线流程更重要。”周帆强调,要让这些从家门、学校门到机关门的“三门”公务员更真切了解基层群众的生存状态,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受法律约束,在运作权力时更加懂得尊重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