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19年12月8-14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重庆市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重点督查了2019年申报的2个县(巫溪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同时在前期已经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38个县中,随机抽取2个县(大足区、丰都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47所(个),其中小学21所,初中9所,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4所,教学点6个,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每个县还实地检查了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318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重庆市结合本市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重庆市40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68-0.522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53-0.472之间(详见附件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重庆市进一步细化为入学机会、教育投入、队伍建设、体制机制、质量与管理五个方面12项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核查结果:重庆市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巫溪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分别为93.5分、91.5分(详见附件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重庆市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重庆市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重庆市2019年提出申报的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监测和抽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巩固。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重庆市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投入
重庆市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教育工作特别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优先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针对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开展“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专项督查工作总体方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专项督查事项清单,加强督查和考核奖惩,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监督指导。各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2016-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分别为565.3、614.5、67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分别为14.1%、14.2%、15.0%,其中,义务教育总投入分别为436.4、482.8、526.2亿元,实现了逐年增长。全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高10.8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近三年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48亿元,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二)优化资源配置,破解“乡村弱、城镇挤”难题
重庆市2016-2018年新建学校204所(含特殊教育学校38所),改扩建学校1680所,新增校舍面积648万平方米,新增学位43.5万个。建立消除大班额台账,进行销号管理。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56人及以上班级数较上年下降0.25个百分点,66人及以上班级数较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建成多媒体教室8.8万间,新增计算机29.5万台,打造教育信息化“云-网-端”架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规范办学行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三残”儿童少年入学。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管理平台和贫困学生电子学籍及台账,强化联控联保责任,落实“1+X跟踪帮扶”制度,防止留守儿童失学辍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市40个县4900多所义务教育学校,受益学生177.4万人;提高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学生309万人,稳定了农村生源。丰都县学校食堂100%建成“明厨亮灶”系统,被评为“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
(三)坚持“四有”标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重庆市注重教师编制管理和调配,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向村小、教学点和边远农村学校倾斜。预留编制,招录1.8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2019年提高师范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按照不低于其他专业生均拨款标准1.3倍纳入财政预算。持续实施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和“双特”教师计划,2013年至今累计招收全科师范生7480人。近三年国培、市培累计投入4.27亿元,培训乡村教师10万余人次。首批成立10个名师乡村工作室,开展献课讲学4780人次。着力提高教师待遇,39个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差异性激励机制,近5年来,每月补助乡村教师300-1630元不等,惠及40万人次。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68万套、面积59.2万平方米。巫溪县近三年补充教师844名,义务教育学校编制配齐率达99.2%。
(四)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重庆市利用特有的红岩革命纪念馆、三峡博物馆等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了50个市级德育品牌,16项德育经验入选全国德育工作典型,30所学校被教育部命名为“第二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基本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局面。制定《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标准》,深入推进6个国家级课程改革实验,36项成果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谢家湾小学素质教育质量管理模式荣获中国质量奖,巴蜀小学“基于学科育人功能的课程综合化实施与评价”荣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实施“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部级优质课达到2280节,位居全国第四。国家首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重庆学生初中数学学业水平居全国第6名。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实施实践大课堂“1+5”行动计划,命名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1500余所,参与校园足球学生人数达到50万人。大足区建成国家级足球、篮球特色学校34所、体育俱乐部5个,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占全县中小学总数的40%。全市实施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积极推行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学区化和集团化学校占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4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落实还不到位
根据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重庆市2018年普通初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为4112.83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4.84%,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规定。
(二)少数学校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现象
部分县学校布局调整不能适应城镇化加快、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引起的义务教育就学需求变化,对城镇学校投入不足,资源紧张,出现大校额、大班额现象。目前全市有360所学校规模超过2000人,占比6.98%;其中3000人以上学校104所,占比2.02%;所查4个县有18所学校规模超过2000人。全市尚有56人以上大班额4466个,占比5.93%;其中66人以上超大班额443个,占比0.59%。此次实地督查的4个县有653个56人以上大班额。丰都县有3所学校规模超过4000人,其中1所学校在校生高达5206 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小学、初中最大班额分别高达79人、75人。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中有关学校规模和班额设置的规定。
(三)部分学校标准化建设仍存在短板
目前,重庆市共有446所学校占地面积不足,共缺428.6万平方米;所查4个县有39所小学、12所初中占地面积不足;大足区11所小学、6所初中有缺口,共缺11.79万平方米。全市共有122所学校校舍建设面积不足,共缺36.5万平方米;所查4个县有26所小学、11所初中校舍建设面积不足。全市共有636所学校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共缺231.4万平方米;所查4个县有28所小学、8所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巫溪县8所小学、3所初中有缺口,共缺 5.8万平方米。不符合《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中有关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占地面积、校舍建设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标准规定。
(四)教师结构性短缺现象依然存在
部分县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教师编制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不能均衡配置教师,存在城区学校教师紧张、农村学校教师富余的情况。部分学校依然存在教师结构性缺员现象。全市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数量不足,共缺2076人。所查4个县共缺86人。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中“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在县域范围内统筹中小学教师资源,确保基本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的要求。
(五)部分学校设备配置不足、使用率不高
重庆市共有172所学校仪器装备未达到要求,占比3.33%,教学仪器设备值缺口达1214.5万元。所查4个县有16所小学、3所初中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足。少量学校仪器设备不能完全满足课堂教学需求、实验仪器使用率不高、图书陈旧、化学实验室没有通风设施。不符合《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渝教基〔2010〕9号)中有关学校仪器设备配置的标准规定。
(六)少数学校校园安全管理仍存在漏洞
此次所查4个县有少数学校存在一定的校园安全隐患。有8所学校门口未合理设置防冲撞设施、减速装置,4所学校未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6所学校未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4所学校监控有死角。1所学校学生在校期间,未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6所学校消防器材不足,2所学校学生宿舍没有消防通道,1所学校化学药品使用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中“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校园主要区域要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有条件的要安装周界报警装置和一键报警系统,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学生在校期间,对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并根据条件在校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等规定。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重庆市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以及市级督导评估、县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市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快教育布局调整
重庆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校长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育人方式转型。要做好人口变化预测,预留教育用地,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应对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带来的城区学龄人口激增问题,满足城镇新增入学需求。制订切合实际的计划,建立精准的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尽快有效化解大班额、大校额,严禁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努力办好乡村学校,不得将资金资源向城区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打造“豪华校”“重点校”,并防止出现农村“空壳学校”。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二)补齐标准化建设短板,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要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对照国家和市定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逐校、逐项查找并列出薄弱环节清单,一校一策,精准补短,加大学校建设力度,有效解决校园、校舍、运动场面积不足等问题。加强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着力做好信息化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以信息化带动均衡发展。要切实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解决农村教师对多媒体、实验等设备不会用、不愿用、用不好的问题,真正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重庆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质增效作准备。
(三)强化教师队伍创新管理,提升城乡教师整体素质
深化“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按规定设置岗位,自主用编用人,并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避免大量空编、有编不补现象,严控产生新的编外教师。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位学生,使课堂真正成为育人的主阵地。要努力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按照中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安心从教。
(四)不断提升内涵发展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在改善必要办学条件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要提高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遵守行为规范、提高个人品德,形成彰显主流精神、传承悠久历史、弘扬红色文化、富有青春气息的校园文化品质。要纠正当前忽视劳动教育的错误思想,以塑造劳动观念、传递劳动知识、传授劳动技能、端正劳动态度和培养劳动习惯等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学生劳动素质。建立学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为学有余力学生扩展学习空间。要完善政策支持措施,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有效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焦心事。要坚持树牢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筑牢扎实学校安全防护网,确保校园安全。
请重庆市结合市情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2.重庆市4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3.重庆市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