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效,有效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发挥领导干部以讲促学、学用结合的标杆作用,增强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夯实教育培训实效。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大力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是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要求的重要方式,是推进法治韩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保证,有利于促进参训干警准确理解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把握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动检察工作任务的落实;有利于领导干部以讲促学,提高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学习型”“研究型”领导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党中央作出的决策迅速贯彻,一切教学活动都自觉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矢志不渝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将为全院领导干部做表率,每年上讲台至少一次。其他院领导干部应带头上讲台,聚焦主责主业,将分管工作和熟悉领域的先进思想、工作经验与方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讲授分享,带动工作质效提升。
(三)强化研、讲、用相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任务,要通过上讲台前“研”,将政策理论和工作经验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总结;通过上讲台时“讲”,面对面与干警沟通交流,分析研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上讲台后“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提升的新举措和新动力,实现学用结合、知行一致。
三、主要任务
(一)授课主体和对象
本意见中的授课主体是指院领导班子成员等领导岗位同志。鼓励其他岗位领导干部积极上讲台授课。
本意见中的授课对象主要是全院干警。鼓励领导干部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习,开展普法教育、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宣讲。
(二)授课内容
1.授课内容应突出政治性。聚焦政治忠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干警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治要求,以党史学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为重点,强化政治培训内容。
2.授课内容要具有针对性。聚焦检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着重讲授相关的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特别是有效解答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惑,帮助干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本领。
3.授课内容要兼具广泛性。聚焦主责主业交流工作经验、心得体会,结合个人成长和工作实践经历,讲授修身立德、领导艺术、工作方法等内容。
(三)授课形式
领导干部上讲台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形式,把握干部教育培训特点,不断提高授课技巧,避免将授课变成讲话。综合采取形势报告、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形式,合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媒体,通过辅导授课、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方式,为干警辅导理论、阐明形势、解析政策、交流经验,着力解决干警思想和工作上的重难点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院领导都要带头做表率,每年至少上讲台一次。精心选题,加强调研,认真备课,做好示范引导。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研究氛围,带动主责主业工作全面提升。
(二)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的要求,自觉向党中央基准看齐,不得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三)要统筹谋划认真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领导干部上讲台纳入经常性工作,年初统计领导干部教学计划、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教学课题,完善师资库建设。
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