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鲁教安函〔2022〕8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教育(教体)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未成年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遏制溺亡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筑牢学生防溺水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溺亡事件发生。

二、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件预防,切实看牢未成年学生中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湖泊、水库、海滨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

(一)大力开展防范宣传。各地要针对溺水事件重点人群,强化部门协同,深入校园、社区、村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逐个向学生家庭推送防溺水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协同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及学生的宣传引导。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地要充分发挥预防溺水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科学分析研判,在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全覆盖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对非法开采形成的积坑,各地人民政府要结合山体治理及时进行填充,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部门、各方面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以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件工作实效。预防溺水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同时要千方百计争取社区、村委支持,动员居民、村民积极参与,众志成城,织密织牢防护网络。

(四)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反复提醒、时刻警惕,尽量不让孩子脱离家长视线。对一些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的家长,务必委托暂时监护人,做好“守门员”角色,担起看护责任,确保孩子时刻有人监管。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告知家长保持与其他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孩子动态,一旦发现有私自外出滑冰、嬉水等危险性苗头,要及时相互告知。要加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关爱,主动联合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采取一切措施,对监护人缺乏监护能力的,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附近村民成立互助小组等群众组织,加强相互帮扶和监督提醒,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

(五)大力提升学生自防、自救和社会救援能力。省级层面制定出台《山东省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各地要依据方案要求,把普及中小学生游泳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工作日程,制定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普及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逐步实现每一位中小学生掌握游泳和自救技能。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件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件,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三、活动安排

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3至12月份。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启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件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所属学校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各级教育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鲁安发〔2019〕37号)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学习、推广湖南省长沙市及我省潍坊市等的防溺水工作经验,推动教育、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12月底前)。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及各县级融媒体中心要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学校开展青少年防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进展,公益宣传每周不少于两次,刊播《山东省未成年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片》。

各级各类学校要持续开展“1530”安全教育,利用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教育资源,开展线上课堂教学,加强防溺水常态化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习《防溺水安全教育学习手册》等教育读本;通过家委会、家访、结对帮扶等手段,加强对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及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的预警教育;加强周末、节假日之前及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预警教育,及时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职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三)排查整治(7月15日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持续对所属区域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阶段性排查整治在暑假之前完成。

(四)督导检查(7月底前)。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职责分工及督查片区划分详见附件1),以“四不两直”方式,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建立“现场督查—视频通报—隐患整改—动态跟踪”防溺水督查机制,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对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及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同心防溺水”专项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活动引领(11月底前)。省教育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等7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同心防溺水”专项活动。

1.开展防溺水电视直播讲座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省电视台)作用,制作10期“同心防溺水”安全教育电视直播讲座,邀请省内外防溺水专家现场实操教学,普及游泳技能、自救互救、应急处置等知识,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附件2)。

2.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围绕防溺水主题,面向全省学生征集优秀作品,包括征文、绘画(含设计)、短视频三大类别,实现防溺水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共创共享、繁荣发展,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附件3)。

3.开展防溺水主题优质课评选活动。为推进防溺水课堂教育,在全省教师中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要求教师更新教学手段和方法,提升教学水平和能力,实现课堂教学目标设置合理、教学方法适当、课堂互动和谐,教学效果达标(附件4)。

4.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学习竞赛活动。利用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安全教育”模块下的“同心防溺水”知识专栏,组织各地各校广泛动员师生、家长积极参与防溺水安全知识学习,并按要求完成“防溺水安全学习竞赛”活动。此活动参与人数及竞赛成绩等情况,将纳入年度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内容(附件5)。

5.开展危险水域电子地图绘制活动。教育部门积极会同防溺水机制成员单位,组织动员相关专业领域干部职工,并发动社会力量,利用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学生防溺水信息化管理模块”,绘制、更新学校及周边危险水域电子地图,先期形成县区、地市校园周边危险水域的电子地图,最终形成全省学校周边危险水域电子地图,为建设全省学校防治溺水信息化预警平台奠定基础。省教育厅组织评选,对绘制效果优秀的市、县(市、区),将协助建设防治溺水信息化预警平台(附件6)。

(六)总结宣传(11月底前)。在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活动中,对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省范围内宣传一批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对优秀防溺水宣传教育作品、学习竞赛、主题优质课等进行表扬,调动各级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机制成员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把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地区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创新开展“零溺亡”县(市、区),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负有分管责任的领导干部,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溪流、河塘、湖泊、水库、海滨等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委托监管。要绘制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省预防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

(三)完善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件工作长远发展的制度机制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创新思路,攻坚破难,把暑期托管服务制度等重点工作与预防溺水工作统筹考虑、部署、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鞭策效能,将因溺水引发的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一次溺水导致3人以上死亡的事件,研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扣分项。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生溺水亡人事件的,务于24小时内上报情况。对履行预防溺水职责不认真、部署预防溺水工作不及时,造成重大溺水事故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姜业华,0531—51793879;省学校安全研究与教育基地胡秀伟,0531—82761020。

附件:

1.省预防溺水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督导检查片区划分表.docx

2.“同心防溺水”电视直播讲座活动.docx

3.“同心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作品征集活动.docx

4.“同心防溺水”主题优质课评选活动.docx

5.“同心防溺水”安全学习竞赛活动.docx

6.“同心防溺水”危险水域电子地图绘制活动.docx

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2日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