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信息化事业。此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广大乡村地区及农民群众造成了诸多不利影响,令人瞩目的是,在此次疫情中多地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数字经济优势,充分印证了数字动能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现实价值。对于广大乡村地区而言,应加快推进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

数字乡村战略的推进究竟能给乡村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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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有两层内涵:从静态角度看,数字乡村是一种乡土社会秩序,它作为信息文明时代的一种乡村类型,区别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时代的传统村落,乡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呈现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特征;从动态角度看,数字乡村又是一种社会变迁,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变化,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制度、手段也持续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化。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强调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纲要》还指出,数字乡村要注重建立灵敏高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要着力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支撑作用,繁荣发展乡村网络文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新体系,着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可见,数字乡村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乡村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器

在传统的乡村社会结构中,基层政府、村委会等组织代替村民行使权力,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被宏大叙事所遮蔽。数字乡村建设具有新媒体赋权与反赋权功能,将催化乡村社会权力、利益、资源等发生变革。因为,在数字乡村场景下,个体、群体或组织都可通过互联网社会交往获取信息资源、表达利益,为其采取行动、带来改变提供可能。可以说,数字乡村建设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新的助推器和导航仪。

其一,推进乡村治理多主体化。长期以来,乡村治理要么以士绅阶层为代表的精英为主,要么靠政府力量推动,普通村民参与较少。新媒体技术将使得个体或组织参与到乡村公共事务的自治和发展中,多元主体的权力组合在不知不觉中解构与重构了传统的合法性,村民、村委会、基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在乡村治理中将各有定位、各司其职,可能产生“1+1>2”的协同效应。

其二,推进乡村治理内容线上化、透明化。数字乡村要求乡村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共事务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这有利于增进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任,构建和谐干群关系。

其三,推进乡村治理方式数字化。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新技术和新业态,提高农村居民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自动化的可及性。

其四,引导乡村治理动力前置化。用数字化技术对农村个体、组织的思想、心理、行为规律进行科学分析与预测,有利于将乡村社会矛盾与冲突解决在萌芽状态,使乡村治理的动力激发模式由“矛盾激化—救火维稳”转向“主动预防—积极创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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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关键要重塑乡村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

数字乡村不能简单理解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而是乡村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重塑。

第一,村民与乡村干部关系的重塑。数字乡村要求乡村干部要将党务、村务、财务、土地等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及时公开,要求村庄治理信息透明化、对称化。村民与乡村干部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共同协商决定村庄公共事务。

第二,外出村民与村庄关系的重塑。在数字乡村场景下,乡村治理将呈现“脱域治理”特征,即不受时空限制。外出村民与留守村民在共享治理信息资源、参与乡村治理的广度、深度等方面将不会有太大差别。村民自治的民主性、代表性将凸显。乡村干部不能再以“你出门在外不便参加”为借口搪塞外出村民,而应一视同仁,在各项事务治理中必须让外出村民知晓、参与。

第三,乡村自组织与乡村干部关系的重造。随着数字乡村战略的推进,网络村民自组织将有所增长,这对于乡村治理是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村民自组织数量的增多有助于组织村民参加乡村公共事务治理;另一方面,抱团后的村民以“组织化”形态发表言论、表述利益诉求,乡村干部必须及时有效地回复、解决,否则,易产生网络群体性事件,威胁乡村社会稳定团结。当然,在此过程中,乡村治理能力也将获得提升。

推进“互联网+基层党组织建设”嵌入乡村治理

一是建立基层党组织管理的数字化平台。要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就得先管好自己。包括建立健全党员信息数据库;推进党务管理信息化;在网上做好发展党员、联系党员、教育党员等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网上服务型党组织。制作网上党组织或党员服务群众的承诺清单,提升党组织、党员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外出农民或留守村民有困难可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给党组织留言、求助,让党组织及时了解群众的服务需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是通过网上党务公开,促进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在网络平台上,村民可不受时空限制,对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让基层党组织随时随地知道群众所急、所需的事情,以更好改进、优化各项工作。开设网络群众测评版块,将群众网络测评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值得群众信赖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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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嵌入乡村治理

一是建立城乡公共服务的融合机制。将城市公共服务资源通过信息化技术延伸到农村社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是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协同机制。通过数字化策略,将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营利部门等不同主体在公共服务供给链条中的角色分工明晰化,明确乡村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生产者、使用者、监管者的职责,促使农村公共服务内容由碎片化走向整体化,减少农村公共服务的重复浪费。

三是通过农村公共服务智能化供给,触发农村公共服务的流程再造。数字乡村建设应充分利用国家“放管服”的政策红利,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民生保障等事项搬到网上,建立乡村电子政务平台,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等举措,提高农民办事便捷程度。

四是增强乡村脆弱群体公共服务的可及性。运用信息化技术,将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残障人士、贫困家庭等群体的基本信息、需求情况数据化、网络化,为他们共享现代远程医疗、教育、救助、就业培训等线上服务,提供资源链接和服务支持。五是通过精准化监管,加强公共服务的质量保障。发挥大数据优势,分析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需求两端的活动特征与运行规律,促进服务供需两端的精准匹配。

运用数字化技术构建新时代乡村善治体系

“三治融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新时代乡村治理的要求,很好地回答了乡村治理”谁来治、治什么、怎么治”等核心问题,契合“乡土中国”的实际。

一要运用信息技术,坚持以自治为核心。村民自治就是要让村民自我协商、自我决定村庄事务。通过村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等,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要发挥新媒体赋权功能,以法治为保障。构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将公益律师、调解员、村民三者整合到平台上。引导村民将利益诉求事项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先由调解员进行沟通调解,调解不成再由公益律师介入,让乡村矛盾能够在网上化解。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数字化模式,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要巧用数字化平台,以德治为引领。收集乡村好人好事,建立健全道德先进事迹数据库,建立电子功德银行。表彰奖励电子功德银行积分储蓄多的先进人物,树立道德标杆,弘扬正能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德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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