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9年8月23日—25日,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成功举办中国政法大学第四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刑事辩护基础技能研修班”。第四期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在总结前三期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律师技能培训的先进经验,贯彻“做中学(learn by doing)”的理念,采用小班授课模式,通过三天两晚的互动式培训,由11名刑事辩护律师担任指导老师,围绕8项刑事辩护的基本技能进行了实操演练式教学。现将部分学员的学习心得和建言建议,公开发表,以飨读者!
问道良师益友,争做刑辩匠人
黄凯桦
想不到今年再访京城,是在“桂花遍开,十里飘香”的初秋。这次来,是在诸多资深刑辩一线律师的指导下,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一同交流学习刑辩技能。短短三天两晚,收获满满。
收获之一:忠于立体系统。授课老师们都是国内刑辩大咖,他们以其切身经验,围绕会见、阅卷、取证、庭前会议、发问、质证、辩论、辩护词写作等等全方位体系化逐一开展实战演练,并针对学员演练情况进行点评和讲解。这次培训涉及刑辩最基础的各个环节,结合这种诊断式的教学模式,给我们带来非常立体的刑辩体验。
收获之二:磨炼实战细节。此次培训,并非授课式的理论指导,而是落于实战演练,具体到刑辩各环节的细节,包括各环节的注意事项、执业风险、沟通技巧、辩护技巧、礼仪姿态、文言措辞等。对于有一定辩护经验的律师,能够很快速、系统地查漏补缺,同时对于自己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现场解答,提供经验指导。
收获之三:体会刑辩价值。培训期间,我们可以深刻地体验到各位老师,如蔡华、门金玲、朱明勇、张旭华、毛立新、邱祖芳等老师强大的刑辩理论功底和厚实的实践经验,心中好生羡慕,同时也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刑辩的光芒和体会刑辩的价值。刑辩,任重而道远,且需漫漫求索!
收获之四:培养友谊之情。我们的培训以小组形式展开,经过简短的破冰交流,就进入紧张烧脑的学习,不断形成组内、组间的讨论或对抗,来自五湖四海的刑辩同行一起展开刑辩思维的触碰交流,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课后,我们也互留了联系方式,法大也为我们组建了微信群,供日后的分享和讨论。相信在共同的道路,我们也将持续保持更加紧密的联系。
最后,感谢诸位良师益友,给我刑辩之路指引。既已问道良师益友,该当争做刑辩匠人!
作者介绍
黄凯桦,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刑辩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