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的跟班轮训,让我的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近日,咸安区桂花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副主任徐金良谈起在区纪委监委跟班的收获时,表示受益匪浅。

长期以来,咸安区镇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多数在工作逐渐熟悉时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导致多数干部业务不熟、专业知识缺乏、工作经验不足。为快速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持续增强区、镇、村三级协作能力,今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实行跟班轮训制度,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

跟班轮训工作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年龄40岁以下村(社区)纪检委员为主要对象,采取分期分批方式,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机关室部组全脱产跟班轮训,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每次轮训时间为3个月,村(社区)纪检委员为1个月。通过实战训练,重点掌握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处置、谈话技巧、案件审理、文书制作等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

轮训期间,咸安区纪委监委建立“1+1”传帮带机制,即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轮训导师以“一带一”的方式,对轮训人员手把手进行“传、帮、带”,面对面解惑答疑,让镇村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对学员轮训情况每周一次小结、每月一次讲评,将从严管理贯穿轮训全过程。

“跟着区纪委监委的同志办案子,学到了很多方法和技巧,思考问题的方式也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正在咸安区纪委监委跟班轮训的横沟镇杨畈村纪检委员陈明感慨道。

咸安区纪委监委还对参与轮训人员与机关干部同管理、同教育,轮训结束后,各室部组组织轮训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对轮训人员的工作、学习情况作出鉴定意见,出具个人表现鉴定证明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今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已开展跟班轮训1期,培训镇村纪检监察干部16人次。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