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监督压实流域治理责任
打通“堵点”保障海河安澜
流域监督如何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政治监督如何才能有抓手、见效力?协同监督如何实现攥指成拳的效果?前不久,水利部机关主楼的一间会议室内,一场京津冀水利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讨论。
推动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大监督格局的必然要求。为吸取流域监督的样板经验,深化拓展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成果,参加这场座谈会的,除了来自京津冀三地水利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外,还有沿长江经济带、沿黄河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的成员代表。
京津冀地区同属海河流域,不仅是我国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承载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也是我国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之一。座谈会开始,大家一致认为,建立京津冀水利纪检监察协同机制既是落实“国之大者”的体现,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流域的协同。”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高玉说,协同发展的关键在于树立系统思维,加强流域水利纪检监察力量统筹协作联动,督促责任部门实现职责整合、职能衔接、协同治理,有利于打破以往“九龙治水”的思维定式,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落实落细提供保障。
谈到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海鹏很有感触: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纪委联合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就流域内防汛抗洪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了3次现场督查,推动打通责任落实“堵点”,很好发挥了协同监督作用。“事实证明,这种协同机制不仅切实可行,而且大有可为。”苏海鹏说。
据了解,京津冀水利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机制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机关纪委和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共同推进建设,包括联席会议、工作会商、联合监督、协同督办、线索移送、交流学习等6项机制,除了聚焦海河流域“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外,各成员单位也将针对海河流域京津冀地区水利建设发展领域涉及跨省际多方管辖、协调难度大、单方推进乏力、推动效率欠佳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信息互通,协同督办推动涉水问题整改。
机制建立后,“督什么”“怎么督”成为各方共同关注的话题。座谈会上,高玉抛出了一个问题:如何才能更好发挥协同监督机制的作用?
对此,长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任红梅,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王乃岳分享了各自的经验。2020年、2021年,在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指导下,沿黄河、沿长江经济带水利纪检监察沟通协调机制先后建立,通过与有关省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发挥“组内地”优势,以“点对点”监督推动流域水利堵点淤点难点问题解决,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我认为信息共享是协作机制运行的第一步,也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一个切入点。”任红梅说,通过编制沟通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通讯录,不定期发布有关工作信息,将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方面的涉水突出问题共享给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省市纪委监委,让各方明确政治监督应该往哪里走。
“协作机制的‘活力’在于沟通协调,沟通协调的渠道顺畅、手段丰富了,才能跑出解决难题的‘加速度’。”王乃岳进一步补充说,沿黄机制建立以来,黄委纪检机构就需要共同关注的事项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函50余份,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日常联系更是日益紧密。从去年开始,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向河南省纪委监委转办,黄委纪检机构联合河南省有关地市监委连续两年办理2起案件,为水利部直属单位首次办理留置案,实现了“组内地”联合办案“零突破”。“通过联合监督检查、联合办案、工作调研、发函提醒、问题线索移送、派遣业务专家等方式,不断充实丰富‘工具箱’,工作联动性日益增加,也让协作机制不断有新作为。”
京津冀水利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机制的成员代表也谈了自己的看法。
结合同河北省承德市和张家口市纪委监委、海委机关纪委到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开展专项调研监督的实践,北京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杜晓光表示,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有机融合,构建各项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反馈给有关部门予以整改,但实践中仍存在监督不够聚焦,问题导向不突出,创新监督思路、创新监督实践还不够到位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协作配合、联合警示教育等机制,督促各级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起水资源保护利用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类协同保护方案、保护措施落地见效。
苏海鹏认为,协同机制今后可在强化统一规划、治理、调度、管理上发挥更大作用,比如以此次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为契机,强化三省市水务综合规划层面的协同。此外,要建立健全各方利益协调统一的调度体制机制,围绕水工程、水资源、水生态,完善三省市协作机制,加强综合协同执法和联防联控联治,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格局。
临近傍晚,讨论的热度持续不减,对于如何进一步增强协同监督合力,与会各方增进了理解,凝聚了共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水利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新哲作了总结发言并提出要求。
“建立京津冀水利纪检监察协同机制是监督推进京津冀地区协同高效发展的创新探索,目的就是以机制创新,破解流域治理难题。”王新哲表示,要充分发挥京津冀水利纪检监察机制作用,把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国家水网建设、流域防洪体系薄弱环节、河湖生态复苏、地下水超采、安全生产等强化政治监督,协同推进水利廉洁文化建设,为确保海河流域安澜、推进京津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来源 |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 侯颗
审核 | 陈锐
监制 | 樊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