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旭东、王红蕾(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朱旭东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系列谈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科研和荣誉5个方面完整构建了教师评价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涉及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和社会用人评价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督导)在教育评价中的职责等,构建了一个包括学校、教师、学生、社会和政府在内的、完整的主客体评价体系。《总体方案》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科研和荣誉5个方面完整构建了教师评价体系,既是完整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促进教师专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评价师德师风,亮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
教师发展,师德为要。《总体方案》指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评价,有利于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推进理论学习的系统化、经常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二是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勉励广大教师自觉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努力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总体方案》指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将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纳入教师各类发展项目,全过程全链条齐抓共管。三是要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积极培育和推广师德师风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强调教育教学,促进教师履行核心职责
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是教师最基本、最核心的使命和职责所在。《总体方案》中提出通过对教育教学实绩进行评价,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力求促进教育教学作为教师最基本和最核心职责的回归,让组织、设计、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切实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轴。
根据不同学段教育教学的特点,《总体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的评价更多突出教师在保育教育活动中的表现,特别是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保教活动的能力,并将其贯穿于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有效夯实了幼儿园教师全链条式保教能力形成和发展。
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评价则着重从教学述评、绩效考核等方面开展,推动教师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反思与改进,引导教师切实重视并在教育教学方面不断取得突出成效,有力支撑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目标的实现。
职业学校教师评价强调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聘用、考核等评价标准,突出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
高校教师评价则将参与教研活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等计入工作量,以响应国家“以本为本”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号召。同时,严格要求落实教授上课制度,将教学课时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条件等,有助于督促、引导高校教师重视做好最基本、最核心的教育教学工作,扭转当前“重科研轻教学”的导向。
此外,《总体方案》通过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和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等,鼓励教师在做好教育教学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智慧优势,通过开展教学类研究、参加高质量教材建设等,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教育教学评价,引领新时代教师在以教育教学为本、以教育教学能力为重中实现专业发展。
强化学生工作,确保教师承担应尽义务
《总体方案》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将学生工作作为学校领导干部、教师考核、选拔任用和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
学生工作是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应尽的基本义务,是培养和熏陶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人格品质等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彼此熟悉、增进情感的重要渠道。
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扎实做好课堂教学之外的学生工作,通过日常组织、参与学生活动可以更好地融入学生群体,更深入地感受学生文化和感知学生成长需求,充分了解学生的个体差异,为锻炼形成良好的师生沟通交流、开展适宜性教育教学等关键能力奠定基础。另外,通过家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环境、父母及主要照护人的教育理念等,有效提升教师开展家校合作的能力,为学生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对于高校教师而言,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可以为师生之间更为深入的相互了解提供机会和平台,减少有限课堂教学时间中师生之间由于疏离感和陌生感而造成的教与学热情不高的现象,不再让课堂“冷冰冰”,从而实现更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把学生工作作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日常工作和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作为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青年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助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贯彻落实,有助于人才培养工作落实落细、提高成效。
鼓励教育科研,激发教师发展活力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实现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对教师科研开展科学合理的评价,有助于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在创造性的劳动中实现自我的发展和完善。
《总体方案》特别提出“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大致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要以质量为导向,突出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的作用,这是在科研评价观念上的一个重大转变。教师开展科研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促进教学。突出科研评价的质量导向,有助于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科研观,破除短视和功利性行为,更好地发挥科研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支撑作用。
二是分类评价,推行代表作评价,这是在科研评价方式上的一个重大变革。不同学科、不同岗位有不同的特点,教师在专业发展上的需求和表现也各不相同。分类开展评价工作,有助于引导教师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和岗位上取得突破与创新,实现专业化发展。注重教师的代表作评价,则有助于教师对某一些课题进行更加持续、深入的研究,而非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式的研究。
三是明确在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这是在科研评价指标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在研究上的突破和创新,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活力和源泉,对于教师潜心治学、专注技术突破、解决技术难题,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将起到极大的鼓舞作用。
健全荣誉制度,明确教师发展的价值取向
教师荣誉是对教师的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表彰,有助于教师专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感的提高,对教师的专业发展起着重要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总体方案》中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促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通过精简人才“帽子”等举措,切实明晰了教师荣誉的根本目的,也力求更好地发挥教师荣誉的社会贡献和价值。
一是进一步整合教育领域人才荣誉称号计划,提高各类人才计划的认可度和公信力。这在客观上也提升了人才评选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性,更好地发挥各类人才计划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二是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这有助于引导和激发教师队伍在推动自我专业发展的过程中,更加重视提升自我的社会价值和实际贡献。
三是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让教师人才称号回归人才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的本真,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各类人才增强自我价值感,自觉扎根中国大地进行科研、教学等工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