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2023〕4号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密云区人民政府: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评价的工作方案》(京政办字〔2018〕22号)等文件要求,拟对你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地督导评估暨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综合督导检查,督促区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推进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时间

6月27日—28日:海淀区、密云区

6月29日—30日:西城区、朝阳区

7月 4日—5日:东城区

二、督导评估内容

(一)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4个方面32项指标(详见附件1)。

(二)区级人民政府履行相关教育职责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双减”工作、思政工作、教师交流轮岗、校园安全、劳动教育、民办教育等方面22项评价要点(详见附件2)。

三、督导评估程序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实地督导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入校实地核查、座谈访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评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天

15:00 督导组入驻

15:30—18:00 查阅档案资料

19:00—20:00 督导组召开预备会

(二)第二天

9:00—9:45听取区政府工作汇报

9:45—10:45 召开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负责人座谈会

10:45—12:00 分别召开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座谈会、校长座谈会

13:30—16:30 分3组,每组实地察看2所中小学

16:30—17:30 汇总情况,返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地督导评估和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综合督导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实地察看中小学等相关工作。

(二)扎实做好自评及申报工作。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自评及申报相关工作。请于6月19日前,以区政府名义提交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申请评估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liuq@jw.beijing.gov.cn,自评报告纸质版同步报送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规范组织迎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精简陪同人员,安全规范做好会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材料真实有效。请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实地督导评估联系人,于6月9日前报送至邮箱liuq@jw.beijing.gov.cn。

附件:1.国家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及标准要求

2.2023年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综合督导实地检查内容

3.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督导评估相关材料清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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