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真正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如何继续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如何立足自身的岗位职责为民服务,为“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50年前的“枫桥经验”在创新群众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同时传递出更多密切联系群众的“正能量”。
要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必须要上下齐心,走群众路线,而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党的优良传统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如今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对待群众工作却总是有一种偏见,觉得群众工作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工作中多数是一些琐碎小事、工作时更无规律可循,自己辛辛苦苦做的再多也看不见多大成绩,那种“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的心理和坐等工作上门的现象也就常有发生。如何才能真正走到群众中间,不是简简单单地到群众中象征性地转转,而是要带着一颗诚心,“一切为了群众”、要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人民放心中最高位置”。要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要与群众坦诚相待,与群众交朋友,消除群众与干部彼此之间的距离,要真正地放下架子、降低身段、走近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要问计于民、做小学生,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就样才能了解更多基层的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把工作开展好,这样才能接到“地气”,才能真正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盼,了解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还存在哪些困难、需要党和政府提供哪些服务,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实情、出实招。“到群众中去”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号上,而应该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一种常态,只有与群众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在一条凳子上说话的党员干部才是真正受到群众欢迎的。
“枫桥经验”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地领会了党的群众路线的精髓,充分发扬了党的优良作风,是广大党员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下学习的榜样,各级党员干部应该努力适应时代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