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承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我们经过接续奋斗,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我国发展站在了更高历史起点上”“我们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深入分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贡献及其重大意义,有利于充分认识和理解新时代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

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

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贫困地区发展步伐显著加快,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脱贫群众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所有深度贫困地区的最后堡垒被全部攻克,脱贫地区处处呈现巨大变化。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各地区各部门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在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的基础上,脱贫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乡村产业蓬勃发展,农村道路、供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农村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标扩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开,乡村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在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实践中,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为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科学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脱贫攻坚的政治保证、价值取向、制度支撑、实践路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坚持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形成脱贫攻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用发展的办法消除贫困根源;等等。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是基于脱贫攻坚实践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其所蕴含的人民性、科学性、实践性与开放性的基本特征闪烁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辉,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经过脱贫攻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彰显了我国制度优势。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五级书记抓扶贫的主体责任机制,针对多维致贫因素、形成政策“组合拳”精准施策的减贫机制,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相适应的资源投入机制,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的社会动员机制,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考核机制与督察机制,等等。这些制度成果,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这一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中国人民意志品质、中华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充分彰显。脱贫攻坚唤醒了脱贫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使其精神世界得到充实和升华、内生动力得以激发、增收致富热情进一步高涨,提高了参与积极性,强化了主人翁意识,增添了自立自强的信心和勇气,增强了市场、规则、法治、创新意识,使乡风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脱贫攻坚在物质、理论、制度、精神层面取得了一系列伟大成果,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以及巩固脱贫成果的成就,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具有深远的重大意义

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书写了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脱贫故事”,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标志着我国发展站在了更高历史起点上。立足我国国情,把握减贫规律,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减贫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生动实践。在脱贫攻坚中,始终坚持党中央对脱贫攻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各环节,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的执政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

推进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开放后,我国实施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行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扶贫标准不断提高,扶贫工作不断推进。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党中央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改革创新扶贫体制机制,构建了完善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力促进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集中力量脱贫攻坚,促进了脱贫地区生产力的极大解放和发展,特色乡村产业初具规模,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加快融合,农民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能力持续增强,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多样化发展,有力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数量和规模扩张向质量和效益提升转变。

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可以说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最有力的诠释和最有效的宣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脱贫奠定了物质基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在实践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出了关键一步。摆脱贫困,是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梦想,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关键一步。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作出了关键性贡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重要条件,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证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接续发展,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坚持运用好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及其制度体系,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铆足干劲,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努力奋斗。(作者系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