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2日讯 “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这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55年后的今天,福建省晋江市金井派出所在“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理念指引下,不断深入实践、创新举措,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构建调解新机制:3+1+N
群众广泛参与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本质。从“散兵游勇,各自为战”到“多方联动,精准化解”,群众的力量成为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利器。
2017年4月1日,金井派出所举行“公调”对接示范点揭牌仪式,大调解室正式启动。金井所驻所大调解室在“公调”对接的基础上,尝试引入臻晟律师事务所、金井法庭等参与,将驻所调解室升级成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庭“三所一庭”联动机制的调解机构。大调解室指派1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参与,并聘请一老一少搭配的2名专职调解员,即一法律专业毕业生、一退休老民警,3人优势互补,合力进行调解。
同时,在驻所调解室成立顾问团,广泛吸收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社区工作者、知识分子、政法干警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顾问团成员具有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便于与群众的沟通协调,有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三所一庭”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矛盾纠纷调处情况,了解辖区内民事纠纷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交流、总结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相应的预防处置对策,提高化解矛盾的针对性,并分别向上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通报。“三所一庭”联动,再加上人们群众的力量,“3+1+N”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初见成效。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于基层实践,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既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和道德建设的作用,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潜力。“3+1+N”的大调解工作新机制有利于搭建便捷的平台,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使基层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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