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篇1
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区社教运动试点中涌现的“枫桥经验”受到正在杭州的毛泽东同志的关注,认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1964年,中央做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从历史分析,“枫桥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从现实分析,“枫桥经验”已经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完善与发展,成为一个开放的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社会管理创新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并不能照搬,但可以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今天重温“枫桥经验”,可以获得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启示: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进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稳定风险因素普遍存在。我们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风险,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却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从源头上处置问题,不重视在萌芽状态化解不和谐因素,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地位,就会失于被动,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受损、社会秩序受损、群众安全与利益受损的“多输”局面。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这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当前,类似孟连、瓮安、乌坎、启东、什邡等事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矛盾集中点、利益冲突点,也应当成为事件解决点,要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及时应对事态发展,争取在事发当地积极及时妥善解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求将平安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布局和总任务中统一考虑,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维稳转型,形成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从静态有序的稳定走向动态有序的稳定。即从绝对的超稳定状态走向充满活力的动态稳定状态。动态稳定架构下,将形成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不同层次。动态稳定观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允许存在矛盾纠纷但能获得及时解决,允许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且可以有健全完善便捷的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要推动堵截式维稳向疏浚式维稳转型、运动式维稳向法治式维稳转型、被动式维稳向主动式维稳转型、刚性硬维稳向刚柔并济式维稳转型。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观要将维稳与维权统一起来,而不能将维稳与维权视为冲突不可调和,更不能一提维稳,就是做加法——加权力、加机构、加人,而要适度做减法——减少矛盾,减少对抗,给群众减负,给社会减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方式必须改变。稳定作为硬任务,绝不能离开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发展互动获得的第二条启示。
社会管理必须走法治化之路。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xx年党的进一步提出“法治保障”,我以为这是“枫桥经验”在法治时代的又一重引申。“枫桥经验”讲求“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当地”,讲求“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这些并不过时而在当代发展嬗变成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国家各项工作都要实现法治化,当然,要在法治框架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地推广,最为有效地是通过制度设计与执行,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同志曾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50年前,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我们党执政、治理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50年后的今天,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社会迅速变迁,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管理法治化,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同时用法律制度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要求贯彻实施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妥善解决好情理法关系问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冲突解决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机制,包括诉讼制度完善和涵盖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制度完善;要求我们加快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篇2
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题,政府来解决。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
今天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学习枫桥经验,我们该怎么做?
重视保障,将民生放在首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设是枫桥经验的基础,产业的凝聚,企业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完善,为群众的就业增收与居住提供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矛盾就大大减少。经常性开展社区福利活动,进行文化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素质,将违法因素消灭在襁褓里。
基层工作责任具体化、透明化,重视民生疾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机关要团结一致,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遇到问题不拖拉,不推卸,充分利用职能解决问题。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知道群众有什么困难,听听群众的意见,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效仿枫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体现出政府实话实说,实事实干的优良作风。
健全机制,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在各居委会、村、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治安发展两手抓,实现社会和谐平安。
将枫桥经验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枫桥经验过去了50年,至今光芒不衰,实质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我们基层工作要紧紧联系群众,执政为民,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在其他城镇继续发挥着光芒。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篇3
“枫桥经验”作为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中国”建设的精神财富和行动利器,带给今天的我们甚么样的启示?一方面,以法治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的“枫桥经验”轻易让人想起最近几年社会管理中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瓮安群众打砸抢烧县政府大楼、启东群众为禁止排污入海项目在政府门前和武警对峙、多地出租车罢运呼吁政府整治运营市场、城市管理与小贩之间不时上演“街头大战”„„都是由于突发事件或长时间积怨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解决,终究演变、扩大为影响卑劣的群体性事件。
“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不失为一个处理良策。另外一方面,随着透明、高效、民主、法治的服务型阳光政府的大力打造,随着党的群众线路实践活动的扎实推动,我国的社会管理机制更趋科学、,干群关系更趋紧密、。杨善洲、李林森、兰辉等人民的好干部等,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排解民忧,用生命践行群众线路,自然得到群众的一致拥戴和爱戴。不论是内江龙安的“村干部做事,群众不满意可‘’”,还是山东沂水的随时“摇号”抽查干部联系群众情况,都是干群关系进一步,基层民主法治更趋完善的典型示范。
践行群众线路,有“枫桥经验”可循,但绝无捷径可走,需要转变执政服务理念,扎扎实实深入基层,以踏石留痕、抓铁有印的实干精神不断奋斗、创新。“枫桥经验”五十年,群众线路天地宽。“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生根,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线路的生动体现,奠定了“平安、法治、”伟大中国梦的基石,势必会为世界讲述更多的“中国好故事”。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是枫桥镇多年来抓社会治安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枫桥经验”是由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曾著名全国。在改革开放的新情势下,“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发展,值得学习鉴戒。 枫桥建设良好治安环境给我们几点启示。加快发展是基础。产业的聚集,企业的发展,为农民就业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农民有了安稳的工作和安定的生活,各种矛盾就可以够大大减少。“镇强、村美、民富”,经常是和平安稳定牢牢联系在一起的。 团结是条件。在基层经常会有一些矛盾和纠纷,这就要求各级干部善于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纠纷的工作,维护群众的亲身利益。
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束缚、自我服务。 健全机制是保证。他们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反应灵敏,工作有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基层特别是街镇是社会平安稳定的重心所在。抓好基层治安,对保证社会的平安稳定十分重要。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篇4
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题,政府来解决。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
今天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学习枫桥经验,我们该怎么做?
重视保障,将民生放在首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设是枫桥经验的基础,产业的凝聚,企业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完善,为群众的就业增收与居住提供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矛盾就大大减少。经常性开展社区福利活动,进行文化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素质,将违法因素消灭在襁褓里。
基层工作责任具体化、透明化,重视民生疾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机关要团结一致,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遇到问题不拖拉,不推卸,充分利用职能解决问题。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知道群众有什么困难,听听群众的意见,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效仿枫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体现出政府实话实说,实事实干的优良作风。
健全机制,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在各居委会、村、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治安发展两手抓,实现社会和谐平安。
将枫桥经验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枫桥经验过去了50年,至今光芒不衰,实质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我们基层工作要紧紧联系群众,执政为民,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在其他城镇继续发挥着光芒。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篇5
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50年后,“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群众工作的典范。在全省掀起学习“枫桥经验”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高潮之际,笔者就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谈几点看法。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当前主要政治任务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关于群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在省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在全省学习“枫桥经验”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坚定远大理想,共筑中国梦·贵州梦,丰富精神上的“钙”和“抗体”,要认真学习,深刻解读,领会精神,联系实际,不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坚持将民生工作放在首位,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抓好全省行政村的小康路、小康电、小康水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结合扶贫开发工作,把贫困地区最可发展的产业发展好,把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好,以扶贫开发的成效为同步小康奠定坚实基础,逐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群众迫切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三、推进“三化”兴“三农”工作,全力突破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瓶颈。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自己的钱包是否鼓起来,日子是否好过,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是群众的经济收入是否增加。我们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调整农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不断提升农业经济效益;以工业化致富农民,要引导农民到园区企业就业,扩大就业容量,以工业化促进农民致富;以城镇化带动农村,要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科学合理引导农民转为市民,以减少农民总数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村目的。
四、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宣传思想建设。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要多讲群众听得懂的“土话”,少说套话、大话,扑下身子接地气,与群众打成一片,夯实联系群众的基础;要加强宣传思想建设,并紧紧围绕构筑“精神高地”开展工作,结合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和扶贫帮扶“个案管理”工作,把新时期党的思想路线、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把党的群众工作延伸到基层各个角落,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五、加强平安创建,创新社会管理。要紧紧围绕“平安贵州”创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在第一现场建立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防线,建立健全农村村民调解委员会,大力排查矛盾纠纷,让村民自己解决身边的事,切实维护群众自己的权利;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确保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交流互动零距离、无障碍,真正把服务群众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同时,将诚信社会创建融入到社会管理中,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道德水准,努力营造“以诚为先,以信立身;讲诚信,得实惠”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诚信受益,失信受制”融入到社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建立群众诚实守信的社会机制。
六、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转变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群众工作,以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做好群众工作,以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做好群众工作。
七、加强领导,强化问责。党政一把手要立正其身,树立标杆,率先垂范,积极引导,严格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以开放倒逼改革,以改革促进开放转型升级,坚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努力冲出“经济洼地”,改善民生推进同步小康建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一些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不在状态,作风漂浮,得过且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人民鱼水关系,要严格处理,绝不姑息,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 篇6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梁园司法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按照“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
二、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未雨绸缪,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目前,全镇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三、目前全镇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5件,成功调处125件,成功率达100%。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8批23人。其中邻里纠纷27件;婚姻家庭纠纷36件,伤害赔偿纠纷29;土地承办纠纷31件;其他纠纷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