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开展“五百行动”

建设“四类乡村”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万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的意见》(湘办发〔2023〕13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百村和美示范创建、百万亩农田产能提升、百亿优势特色产业升级、百万农户共富增收、百镇乡村治理效能提档行动(简称“五百行动”),建设清洁乡村、宜居乡村、和美乡村、共富乡村(简称“四类乡村”)。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人民至上、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改革创新、软硬结合、久久为功、党建引领的基本原则,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塑形铸魂、共建共享,积极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示范引领、整体推进,分类别、分阶段推进清洁乡村、宜居乡村、和美乡村、共富乡村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村所有行政村(社区)基本达到市级清洁乡村标准,建设市级宜居乡村600个,建设市级和美乡村200个,建设市级共富乡村30个;到2032年,农村所有行政村(社区)基本达到市级宜居乡村标准,市级和美乡村示范村总数达到600个,市级共富乡村总数超过100个,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国家美丽宜居村庄。每年“四类乡村”具体建设任务另行下达。

二、建设标准

——清洁乡村。坚持全域整治、全民参与、全面提升的原则,按照“一拆二改三清”(“一拆”,指拆危拆旧;“二改”,指改水、改厕;“三清”,指清生活垃圾、清河塘沟渠、清畜禽粪污)的要求,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村庄洁化、净化、序化,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具体要求:

1.基本拆除残垣断壁和危旧房屋,村民建房规范,无明显属于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私搭棚舍等各类违法建筑物,无违法违规建设的情形。

2.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达100%。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无乱排乱倒污水现象,房前屋后无污水溢流,河塘、水沟、渠道等无污水横流、无漂浮垃圾。

3.露天粪坑和简易棚厕全面消除,旱厕逐步清零。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根据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厕所并管护到位,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4.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房前屋后干净整齐,村域内各类垃圾、柴草杂物、破旧围栏等全面清理,村组道路、河岸沿线等无散落垃圾,无随意焚烧垃圾现象。

5.家禽实行圈养,畜禽饲养布局合理,人畜分离,无影响村庄环境的养殖粪污。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规定处置。

6.室内宜居,窗户、地板定期清洁,电器、桌椅、橱柜等家电、家具摆放整齐,拖把、抹布等日常用品用具等收纳有序。

7.屋场内生产资料、农机器具、建筑物料等有序存放,屋场外农田风貌统一协调、搭配美观。

8.杆线架设整齐规范、安全有序,无私拉乱接、违法交越等现象。

9.规范设置乡村广告、招牌和宣传标语,各类宣传栏无陈旧、破损宣传物,墙面、电杆等无乱贴乱画现象。

10.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全面提高,村庄保洁队伍稳定,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村庄保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宜居乡村。在建成清洁乡村的基础上,全面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体要求:

1.科学划定宅基地、村民集中建房,合理规划产业发展用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并执行到位。农房风貌得到有效管控,体现湘南民居特色。

2.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3.村庄周边、公共场所及房前屋后应绿尽绿,养护良好,无裸露地表,村庄绿化覆盖率38%以上,不用或减少水泥硬化,留有空坪隙地建设小菜园、小果园。

4.按照“设计布局合理、摆放有序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养花种树生态”标准,坚持就地取材、废旧利用、集约节约,推进美丽庭院和美丽屋场建设。

5.村庄照明路灯设置合理,公共区域普遍亮化。水利、电力、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提升改善。

6.村民精神面貌积极向上,乡村文明程度提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创建标准。

——和美乡村。在建成宜居乡村的基础上,按照“五美”(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要求,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着力加强乡村建设,全面开展乡村治理,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致富、村庄平安稳定。具体要求:

1.村庄风貌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留住田园风光、鸟语花香。

2.利用空余场地、道路周边、农户庭院等,积极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游园,每个自然村至少建设1个“美丽屋场”。科学规划布设足够的停车场(位)。

3.村庄各类资源有效利用,有稳定的产业,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以上,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稳定在50万元以上。

4.农村生活便利,公用设施配置均衡、功能完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显著缩小。

5.农民群众文化活动喜闻乐见、丰富多样,活动阵地便民化、活动形式多样化、活动开展常态化。

6.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建立,乡贤作用充分发挥,乡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创建标准。

——共富乡村。在建成和美乡村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全面协调发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设施、现代公共服务、现代人居环境,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具体要求:

1.主导产业突出,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乡愁产业、农村康养、共享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推动村庄变景区、农房变客房、村民变股东、资源变资产,经营性收入占村民收入的50%以上。

2.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各具特色、个性鲜明的景区村庄、艺术村落、民宿经济等乡村产业高度融合发展,实现“产—景—文—村”互动。

3.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上,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稳定在100万元以上。

4.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展,乡土风情和文化内涵充分挖掘,彰显乡村文化魅力,延续乡村历史文脉。

5.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形成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中心村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市与乡村整体发展,成为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典范。

6.农民整体素质、乡村治理效能和乡村文明程度全面提升,达到省级以上文明村创建标准。

三、重点举措

(一)实施百村和美示范创建行动

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在落实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计划基础上,再用两年时间,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鼓励因地制宜连片编制村庄规划,杜绝一切形式的假规划、空规划,确保能用管用好用。推进建立乡镇、村庄规划建设监管机制,强化规划权威,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和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强化受污染耕地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河湖管理,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全面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私接乱拉。开展村庄周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行动等,推动环境整治一体推进、同步提升,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治长效。积极开展“四类乡村”创建,对照建设标准,各地组织开展创建行动,对产业成熟、重要交通沿线和景区周围村庄、历史古村等进行重点创建,成熟一个、认定一个、授牌一个。到2025年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新建农房湘南民居风格推广率达80%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

(二)实施百万亩农田产能提升行动

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重点补上土壤改良、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等短板,因地制宜推广小田改大田,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95万亩,同时改造提升45万亩。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烟田20万亩,其中万亩示范片1个,五千亩示范片15个,千亩示范片30个。加大投贷联动等投融资模式创新,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到2025年建成万亩示范片1个,五千亩示范片2个,千亩示范片50个,亩均投入达到3000元。实施智慧水利建设、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加强水库、山塘、水渠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田灌溉系统、提升农业水利效益。到2025年,建成郴江数字孪生“四预”平台,完成全市982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与407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开展5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3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12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公里,完善抗旱水源体系。强化良种良机良法支撑,支持南岭现代种业研究院、南岭柑橘研究院等单位开展镉低积累、节水抗旱的水稻、蔬菜、水果等优质新品种选育,支持农机企业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把苏仙农机制造基地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农机制造的一张名片。大力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三)实施百亿优势特色产业升级行动

以资源禀赋为基础,构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持全产业链打造,推动粮食、烤烟、蔬菜、生猪4个已过百亿产业做强做优,到2025年,全市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73 万亩以上, 粮食产量 205 万吨以上;年生猪出栏数量稳定在650万头左右。推进柑橘、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产值达到或接近100亿元,到2025年,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1800亿元以上。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做强“郴品郴味”品牌,宣传推介郴州特色农产品,推出一批预制菜。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到2025年,新增75家以上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10家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45家,全市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效总数达到380个。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实施好国家级蔬菜产业集群项目,北湖、苏仙、桂阳各建设10万平方米的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创建一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强镇。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美丽乡村+”农业、文化、旅游、研学、康养、文创等乡村新业态,丰富乡村产业类型,提升乡村经济价值。

(四)实施百万农户共富增收行动

以中心村高质量发展作为农村建设的“增长极”,以一般村整合优化发展作为农村建设的“增长点”,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增收致富。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交通、电力、水利、通信、邮政等设施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逐渐形成布局合理、城乡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203公里,建制村5G网络覆盖率和千兆光纤通达率均达到80%。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推进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建设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达到二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增进农村民生福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镇域经济,增强县城和乡镇带农致富能力。大力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吸引各类人才回流,加快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建设,力争返乡创新创业人数达到外出务工人口的6%以上。贯彻落实“湘爱湘融”农民工服务保障监测预警社会协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鼓励引导产业、地域相近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联合发展,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到2025年,新增省、市级示范合作社50家、150家以上,新增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0家、200家以上。深入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倍增计划,建设1000个千亩特色产业示范村,实现1000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突破20万元。确保全市脱贫人口收入增速、监测对象收入增速、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收入增速分别高于当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个、3个、3个百分点,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GDP增速,城乡居民收入比值降低至2.35左右。进一步加快农村综合改革步伐,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五)实施百镇乡村治理效能提档行动

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建强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村居“两委”成员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养力度,全面提升抓班子、带队伍、兴产业、谋发展的能力。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增强村规民约的自治性,发挥好村民议事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等村级组织的作用,形成村党组织引领、村民委员会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乡村治理新格局。继续抓好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到2025年,全市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治理示范村镇20个以上。鼓励各地积极运用清单制、积分制等模式,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智慧+林长制”“智慧+河长制”“智慧+田长制”“智慧+路长制”“智慧+社区”“智慧+屋场”向农村延伸。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总结推介市级以上乡村治理典型案例10个以上。推进精神文明全域创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到2025年,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达6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四季村晚、广场舞、大家唱、百姓大舞台、村BA、村超等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推进“五百行动”“四类乡村”建设落地见效。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牵头抓总、组建工作专班、推进重点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责、主动作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持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聚焦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等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掌握实情、把脉问诊,谋划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二)突出群众主体。坚持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厘清政府干和农民干的边界,该由政府干的主动想、精心谋、扎实做,该由农民自主干的不越位、不包揽、不干预,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让农民成为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三)加大投入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各地将乡村振兴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积极拓展涉农信贷增信方式,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品范围,因地制宜推出符合乡村建设需求的区域性、专属性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通过村企结对、部门联村等形式,建立多方筹资、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乡村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继续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持续开展“同心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四类乡村”示范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激励,统筹相关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示范村镇。

(四)注重长效管护。坚持建管并重,切实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机制。采取村有村管等方式,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探索建立以村集体和群众为主、政府补助的筹资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做事,逐步实现村庄环境的自我管理,确保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照明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建设,乡镇和村级要全面配备规划建设管理员、环保员、水利管理员。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全面回头看,分巩固类、提升类、盘活类、另起炉灶类,制定全市操作标准,真正发挥扶贫经营性项目资产的作用。

(五)严格考核奖惩。整合现有相关创建评比,按照“科学合理、操作简便”的要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考评机制。从2023年起,把实施“五百行动”、建设“四类乡村”列入对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干部选拔任用和拨付下年度扶持资金、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依据。对认定授牌“四类乡村”中的宜居乡村、和美乡村、共富乡村进行适当奖补,并实行动态监测。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或成效不明显的,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

(六)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千万工程”经验作为学习案例教材,紧扣实际抓好推广运用,深入宣传“五百行动”取得的实际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四类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切实营造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开展“五百行动”,建设“四类乡村”的良好氛围。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