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督委办〔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旗)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0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11月7日至10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对金秀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市级核验。核验组通过核查材料、推门听课、随机访谈、实地查访等方式,全面核查了金秀县37所义务教育受检学校(38个独立校区),包含了初中5所(6个校区)、小学和50人及以上教学点32所;随机访谈了60名校长、教师和家长。现将核验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主要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31项指标。其中资源配置7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同时还包括6个一票否决指标。

(一)资源配置方面

资源配置方面共有7项评估指标,重点评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三个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校际资源配置均衡情况。经核查,金秀县共有37所受检学校(38个独立校区)7项A级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小学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均小于0.50,初中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均小于0.45。

(二)政府保障程度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有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均须达到相应要求。

经核查,政府保障程度的15项指标中,金秀县14所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数、面积达到要求;9所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如:头排镇同扶小学、长垌中心校、泰山小学等),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分别小于96、90平方米,但是分别大于73、67平方米的要求,国家认定后三年内要达到规定标准要求;9所最大班额3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如:三友小学、那马小学、皆村小学等),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分别达到54平方米以上,国家认定后三年内要达到规定标准要求。除部分学校(如:大蚕小学、古池小学、鹿鸣小学和七建小学等)单项指标暂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教育质量

教育质量方面共有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均须达到相应要求。

经核查,教育质量的8项指标均达到规定要求。2021年和2022年,金秀县接受国家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但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反馈。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

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须对社会认可度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针对上述内容,市级核验组通过座谈交流、随机访谈等形式,对家长、教师等不同群体进行了调查,经初步计算,社会认可度调查结果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五)“六个一票否决”指标

“六个一票否决”指标具体包括: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目前未发现以上“一票否决”情况发生。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体责任得到较好落实。金秀县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取得很好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制定了《金秀瑶族自治县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金秀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规划(2020-2030年)》,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总体规划作了修订,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统一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二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乡(镇)、城区公办小学、初中(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50%比例分配到县内各初中,并向农村初中倾斜。三是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落实随迁子女的就学要求,并将之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学校就读的比例达100%。

(二)教育投入持续增长,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一是大力推进金秀教育园区建设。投资6.1亿元新建桐木镇实验中学和金秀县民族高中桐木校区,总建筑面积达11.7万平方米。通过布局调整,金秀县民族中学搬迁到金秀县民族高中原址办学,有效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积极筹措学校改扩建和仪器配备投入经费。足额核定学校公用经费,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生按6000元/生核定公用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均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705.46元。三是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德育化、民族化”为主线,以“教育、引导、帮扶”三措并举为抓手,实施校风、学风、教风“三风”育人工程,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打造彰显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四是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计划开齐开足课程,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学校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考试次数,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中小学无过重课业负担。

(三)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教师资源得到均衡配置。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落实教师培训制度,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近三年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比例均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发现问题

(一)部分学校资源配置仍未达标。一是部分受检学校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数、面积不达标。如长垌中心校、罗香中心小学、同扶小学、夏塘小学、二排小学、头排镇成兴教学点、头排镇都利教学点、皆村小学、那安小学、鹿鸣小学、那马小学、大蚕小学、泰山小学、六巷中心校等14所学校未能达到每12个班级配备96平方米的音乐教室、90平方米的美术教室各1间的要求。二是桐木中学西校区目前未建有篮球场,按照《中小学体育场地配备标准》,初中每6个班设置一个篮球场,建议金秀县政府尽快落实项目,在国家督导评估前建设至少6个篮球场,以满足日常教学需要。

(二)功能室设施、设备陈旧。一是大部分学校原有功能室的设备均采购于2016年至2017年创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之时,现已非常陈旧,急需更新,如:皆村小学自2018年4月以来因计算机故障一直未能上信息课;鹿鸣小学有10多台电脑无法使用。二是新增28间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设施设备须尽快配备到位。

(三)劳动教育比较薄弱。受地域条件影响,部分学校缺乏校内劳动实践基地,学生劳动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待提高。部分学校劳动教育内容单一,大部分学校安排学生大扫除或种菜。个别学校在校外与农户合作,但没有签合作协议。

(四)部分经费未落实到位。2022年教师培训经费尚未拨付到位。经核查,金秀县2022年教师培训经费尚有227.05万元未拨付,希望金秀县人民政府克服困难,在自治区督导评估前尽快拨付到位,安排教师完成2022年的培训任务。

(五)档案材料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部分学校所收集的材料不够精准、规范,逻辑性不强。如: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等指标统计数与佐证材料数据有出入。个别学校残疾学生缺少“一生一档”材料。

四、核验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迎检氛围。金秀县作为教育部确定的135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之一。根据工作安排,金秀县将于今年年底前迎接自治区督导评估,2023年将作为自治区四个先行县之一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建议金秀县委、县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宣传,让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良好创建氛围,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二)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保障力度。希望金秀县对标对表再找差距,聚焦聚力补缺补差,进一步依法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加大教育投入,要将教育经费更多向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学校内涵发展等方面倾斜。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落实到位。要做好布局规划,加快项目建设,切实解决“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间数、面积不足”问题,推动优质资源均衡配置,确保资源配置指标“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三)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金秀县政府要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改善教师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提升音体美教师专业化水平。县教育体育局要积极推动强校带弱校,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创新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推进教师队伍优质均衡发展。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校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理清发展思路,牢固树立德育为先的思想,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引导学校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设置,严格教学管理,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府要统筹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个方面力量,为劳动教育全面实施提供场所、人员、经费、安全等保障条件,把劳动教育的四梁八柱搭建好。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采取灵活多样形式,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组织实施好劳动课,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力求劳动教育实现“有实践基地、有课时、有教师”。

来宾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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