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是维护国家教育体系统一性、规范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部分公办学校发挥自身优势,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缓解了部分地方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但是,随着社会对教育公平价值的要求和教育法规制度体系的完善,“公参民”学校问题不断显现,加重了人民群众教育负担,影响了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此次出台相关政策,是为了确保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推动公办学校回归公办,社会力量举办民办,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规范办学属性和公办学校资源使用,保障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转为公办学校及停止办学等方式开展治理,确保在2022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学校属性变更,2023年6月30日以前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平稳过渡。

三、文件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广西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百色市规范“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靖西市京师外国语实验学校。2023年6月30日以前理顺体制机制。

五、重要内容解读

根据《广西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靖西市外国语学校要转为公办学校,划归地方管理。

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各相关责任部门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考核、专项招聘等方式将符合条件教师选聘为公办教师,不符合条件教师将进行分流;不足部分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办学需求通过公开招聘给予补充。

2023年6月30日前实行招生1年的过渡期,可暂不划分义务教育招生地段,可按2021年度招生方式进行招生,按照学校原有的收费标准收费。2023年6月30日后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即日起着手实施,到2023年6月30日完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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