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嘉毅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教育领域提供的基础性公共服务,与全体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和诉求紧密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加快缩小区域、城乡差距。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对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作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对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必须把提供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作为民生保障重点任务,切实抓好《意见》落实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盼。
抓住重中之重,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最核心内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有20.16万所学校、1.59亿名学生、1065万名教师,办好义务教育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每个家庭切身利益,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义务教育得到快速发展,2000年实现基本普及,2011年实现全面普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全局、高位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21年年底全面实现了县域范围基本均衡,成为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以教育强国建设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热切愿望,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出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着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为培育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基础。
优质均衡是在基本均衡基础上的迭代升级,是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并重,既强化“均衡”,也突出强调“优质”。“均衡”重在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补齐农村和民族地区教育短板,切实兜住底线、抬高底部,不搞削峰填谷。“优质”重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按照《意见》要求,要以学校建设标准化、城乡教育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教育关爱制度化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既要完成“补短板”的任务,又要实现“提质量”的目标。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动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创造良好的教学、文化、生活环境。要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合理布局城乡学校,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要有序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科学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完善保障与激励机制,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平入学制度,做好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工作,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
履行庄严承诺,落实学生资助应助尽助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学生资助事关教育公平和民生福祉,是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也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中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建成了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资助项目更全、资助力度更大、资助标准更高、资助范围更广,实现了资助政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涵盖了从学前到高中各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在学前教育阶段实施幼儿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在贫困地区实施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在普通高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在中等职业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这些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使教育公平这一崇高理念落地生根,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最直接、最温暖的体现;同时,也加快了脱贫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家庭摆脱贫困的步伐,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力支撑了教育脱贫攻坚和国民素质提升。
按照《意见》要求,要不断提高应助尽助水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要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享有资助政策。要完善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生受助需求变化等实际,逐步提高各学段资助标准。要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资助标准精准确定、资助资金精准发放、资助全过程精准监督,确保资助政策和资金投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民族地区倾斜、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覆盖成长领域,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基本公共服务共涵盖9个领域,其中除学有所教以外,幼有所育、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保障领域的部分内容也与青少年学生群体息息相关。《意见》将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也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为青少年学生群体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提供全方位保障。
按照《意见》要求,要以学校、医疗卫生部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为主阵地,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要加强学生卫生健康服务,增强学生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有效应对心理健康问题,健全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范机制,保障学校及周边餐饮卫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要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加大校外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科普等活动,更好满足学生课余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提升指导性针对性,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为有需求的群体提供细致到位的实习实践和岗位推荐,为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等相关服务,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发挥主责,教育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更强,认可度、满意度更高。(本文刊发于《光明日报》2023年08月29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