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平罗县纪委监委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互查互评”和“优质案件评选”活动,力促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个案件证据调取不规范,调取的干部人事档案复印件未出具提取说明,调取的证据资料提供人、调取人未填写姓名和日期,未在首末页和骑缝盖章……”近日,在平罗县纪委监委会议室,第一季度“互查互评”和“优质案件评选”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为进一步深化“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效,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人员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平罗县纪委监委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手段,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季度案件评选打造“精品案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委机关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委机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及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负责人组成的案件评查小组,对委机关每季度初核、函询、立案和审理案件,重点从所办案件是否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办案工作管理规范;思想政治工作到位,被审查调查人深刻认识错误,真诚认错、悔过(认罪、悔罪);案件符合归档要求等方面,按照“互查互评”和“优质案件评选”评分细则和评查标准,公平公正地进行分项评查。

同时,评审组对每个案件评审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实行“一卷一清单”“一卷一反馈”,把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到各承办科室(单位)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承办科室(单位)开展内部学习、讨论,对照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查摆不足,全面整改,进而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卷宗质量。

经过评查,平罗县纪委监委第一季度共评选出“优质案件”12件,对27个参评案件存在的88个问题进行通报反馈,并限期整改到位。

“互查互评”和“优质案件评选”活动旨在‘以评促学,以评促改’,发现各承办科室(单位)案件存在的问题,促进其整改提高,同时又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学习,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平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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