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大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水平、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
“优质均衡”将带来哪些民生福祉?对于青少年儿童的成长成才有何影响?近日,记者采访了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校园内外变化几何
问:近年来,学生心理健康备受关注。学校要如何建设心理辅导室?
答: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帮助学生疏导与解决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排解心理困扰和防范心理障碍的专门场所,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从基本设置要求看,心理辅导室应选择建在相对安静又方便进出的地方。环境布置应充分考虑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特征,体现人性化设计和人文关怀,富有生机。从管理规范要求看,心理辅导室应定期对学生开放,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免费为本校师生提供心理辅导。心理辅导室应为学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遵循辅导伦理,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并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心理辅导室工作正常开展。
问:学生安全问题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在学生上学路径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改造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加强通往学校的道路和公交线路建设。避免学生跨越公路铁路干线,车流量大、无立交设施的城市主干道,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上学。二是优化学校出入口设置。主要出入口位置应有利于人流疏散,不宜紧靠交通主干道,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机动车专用出入口,校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场地并设置警示标志。三是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学校门前及周围道路应当设置规范的警告、限速、禁鸣、让行等交通标志、标线,施划人行横线,并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监控装置等设施。四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健全“护学岗”机制,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对易发生交通拥堵或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周边加强交通秩序维护和执法处罚力度。
如何织起学生关爱保护网
问:如何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学校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
答:首先要加强控辍保学。教育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逐一核查、准确掌握就学情况。对疑似辍学或辍学的,纳入全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多措并举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其次要改善教育条件。优先满足这些儿童所需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优先保障他们的寄宿、交通、营养需求。最后要强化人文关怀。将这些儿童关爱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重点提高班主任照料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安全教育。建立教师“一对一”帮扶制度,加强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沟通。
问:对于学习困难学生,要如何及时、科学帮扶?
答:一是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学校可建立学生学业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学业表现下滑严重或处于警戒线边缘的学生,教师要注重日常学情分析,学校教务处可定期开展排查。二是构建立体帮扶体系。学校层面,可组织开展以年级为单位的集体帮扶,利用课后服务等时间段,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专项辅导答疑,并加强学习态度、方法、习惯等方面的综合指导。教研组层面,可定期研讨交流,依据学业质量提升效果与学生反馈,不断总结优秀帮扶经验、调整辅导方案和计划。班级层面,可组合使用课内零起点教学、目光与行为关注、鼓励表扬,以及课外小组帮扶、教师单独辅导、密切家校联系等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三是确保帮扶措施见效。学校建立学业帮扶效果评价机制,帮扶效果不明显的应查找原因。要设立有效激励措施,定期评选表扬进步明显的学习困难学生,颁发奖状以示鼓励;将教职工参与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帮扶成效突出者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此外,要建立面向全体学生、全过程、持续性的激励体系,鼓励学生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鼓励学校加强学习困难学生转化研究,积极开展学习困难学生识别、转化有关主题的教师培训。
问:《意见》明确要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要如何开展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工作?
答:2023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离校前,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及时使用去向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高校要严格审核把关登记信息,确保真实准确。离校时,高校要指导毕业生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原有登记系统(全国登记系统或省级登记系统)更新,更新完成后再予确认。确认后,毕业生可在全国登记系统查看(或下载)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高校承担本校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的审核、上报和管理职责,及时将本校毕业生去向信息报省级就业工作部门备案。各省级就业工作部门负责做好本地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监测管理、数据备案和核查工作,及时将本地毕业生去向信息报教育部汇总。
问: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国家给予哪些政策支持?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应征入伍、权益保障和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详情请见教育部官方网站“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专栏或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月”专栏。
《中国教育报》2023年11月0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