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借鉴鞍山市的六项制度建设 主要展开评述

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党委在分析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强化六项制度建设,破除民警的“畏难”、“过得去”、“怕担风险”等错误认识,牢固树立“与时俱进”、“迎难而上”的意识,创新机制,破解难题,积极探索建立与公安队伍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管理体制,使之成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立山分局在学习《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全警的思想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分类进行归纳,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家访、心理辅导、结对帮扶,消除苗头性隐患。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荣辱观,纠正思想偏差,营造“我荣局荣、我损局损”的大局意识,提高民警的认同感和认知感,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石。

二是强化队伍领导班子建设。立山分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基层领导向分局班子看齐、基层民警向所领导班子看齐,切实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廉政建设、业务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选好配强基层科、所、队、室的领导班子,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不断提高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强化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人说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名民警。抓好责任追究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纯洁公安队伍。

四是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立山分局从建章立制入手,先后出台了《立山分局领导问责机制》、《立山分局民警日常工作规范》,从细微处入手,提高民警的自我约束力。认真落实一岗三责责任制,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坚持“三个必训”,推进“战训合一、轮训轮值”,培训内容务求贴近实战,使民警在培训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各个岗位的专业拔尖人才和复合型的业务骨干。坚持标准化抓建设,规范化抓管理,多样化抓活动,大力弘扬警营文化,全面打造学习型警队。

五是强化从优待警从严治警机制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深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建立健全民警评先创优、救助机制、健康保护机制、维护合法权益、警营文化活动。切实从关心和爱护干警的角度出发,解决民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六是强化家属与单位联动的监督机制建设。因民警日常工作比较繁忙,单位领导和同事对民警结交的朋友、轻微的情绪波动不太容易掌握。立山分局通过开通家属热线、逐层谈心、家属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征求家属的意见,发现思想隐患,积极与单位领导沟通,共同解开民警的心结,消除负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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