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会议

在阜新召开

2022年,辽宁司法行政系统依托市、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建成市、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114个,依托司法所建成乡镇(街道)矛盾调解中心1356个,16265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不断提档升级,实现了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全覆盖。

2022年辽宁化解矛盾纠纷案件22.2万件,较2019年增长91%;全省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月20日

在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

工作会议上

亮出优异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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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省司法厅在阜新市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吴言军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枫桥经验”源自政法战线和治安治理,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做好当前政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

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政法机关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干担当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扛牢维护安全稳定政治责任、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现实需要。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辽宁样本,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手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升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精确度、实效性,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辽宁焕发出时代活力。

会议强调

要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重要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统筹、作风改进、法治保障、宣传发动、基层基础,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新成效,在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司法行政系统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上,阜新市、沈阳市、大连市、朝阳市分别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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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张彪先进事迹展室、阜蒙县司法局阜新司法所、阜蒙县阜新镇皂力营子村评理说事点、新邱区司法局长营子司法所、新邱区长营子镇长营子村评理说事点,实地感受阜新市将“张彪调解工作模式”与市县乡村四级化解平台深度融合,构建资源集成、数据引领、多元化解、一站服务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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