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公布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将各市上报的增城区石滩镇试点等62个试点列为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第一批试点,并根据各试点实际情况予以建设用地规模支持。通知提出,各试点要在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形成“一图一表一规则”规划成果,建立符合标准的村庄规划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为研究出台分类规划和加强管理相关工作指引提供经验借鉴。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粤自然资规划〔2020〕1417号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各市上报的增城区石滩镇试点等62个试点列为我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第一批试点,并根据各试点实际情况予以建设用地规模支持(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做好优化提升。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好试点所在县(市、区)的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试点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在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要求,形成“一图一表一规则”规划成果,建立符合标准的村庄规划数据库的基础上,要进行优化提升,为下一步我厅修订《技术指南》并研究出台分类规划和加强管理相关工作指引提供经验借鉴。
二、加快推进,按时完成任务。除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外,其余试点应严格按照《 工作方案》确定的各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的主要工作,10月15日前报送经验总结材料。
三、提升理念,落实最新要求。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村庄规划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除《工作方案》中明确的任务外,本次优化提升还须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提出的“抓好‘四小园’建设,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小生态板块”的部署,在村庄规划优化提升中予以空间保障。二是要在旧村庄中识别、划定一定规模的连片区域作为旧村改造区域,并予以限期拆除,为村庄发展腾挪空间。
各地在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与我厅国土空间规划处联系。
附件: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和建设用地规模支持分配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第一批)名单和建设用地规模支持分配情况表
备注:已同时申报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11个地区不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