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更加均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榆林教育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教督〔2019〕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榆发〔2018〕10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榆发〔2019〕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着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保障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突出位置,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县级政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住关键,重点突破。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大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使城乡学生共享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三)改革创新,分类指导。深化区域融合,推动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体系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合理确定城乡义务教育规模,引导学校合理布局,保障教师按需配置。

(四)强化监测,以评促建。构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动态掌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监测评估公告制度,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为抓手,加快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

从2020年起,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达标工作。到2022年,神木市、横山区、米脂县创建达标;到2025年,府谷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创建达标,累计达标县(市、区)达到60%以上;到2030年,榆阳区(含榆林高新区)、定边县、靖边县、绥德县、佳县创建达标,全市所有县(市、区)成功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基本实现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完全消除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现象,教育公平得到更好体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全市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制定“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各县市区应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修编工作。按规划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主体和资金来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要。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学校,未按规划配建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审慎撤并农村小规模学校。

2.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三同步”要求。各地应当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确保教育用地不挪作他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新建学校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现有学校实施改扩建,均要安排教育部门和学校全程参与,确保体现先进教育理念,符合有关标准。

(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1.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新建学校符合省定办学标准。对现有学校组织全面核查,逐校建立标准化建设台账,实行一校一策,推动全面达标。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校际差距。

2.实施消除大校额和大班额计划。制定消除大班额“三长”责任制实施意见,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乡村温馨学校建设规划,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校额、大班额现象,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和调整施教区等综合措施,加快消除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秋季开学,完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大班额。到2022年秋季开学,完全消除大班额。

3.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展标准化管理学校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体系,深入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有效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管理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着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开展“师德模范”评选工作,发挥榆林教育世家、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强化师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构建预防、监督和查处机制,做到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全面实施“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建立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岗位设置总量内,根据每学年学校学生数量变化、教师人员结构、教学改革需要等情况,提出各校教职工编制调整和岗位设置意见,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编制、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同意后,及时下达编制和岗位调整方案。

3.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加大公开招聘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中小学就业,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对学科结构性缺员或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短期缺员严重,适龄儿童少年增加等因素造成的编制紧缺问题,通过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清理回收编制、按岗位购买服务、推行走教制度、实施银龄计划等方式予以解决。教师自然减员指标确保用于新增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代课人员。

4.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周期内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校长交流比例不得低于15%,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30%。从2020年起,中心城区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10%要交流到农村学校。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一级教师职称;评定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校长、教师在评选特级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以及职务晋升、评优树模、岗位评聘中,必须有异校交流、支教交流或农村工作经历。

5.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联动机制,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要向偏远、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和班主任津贴,并根据教学、教辅、工勤等岗位不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优化考核办法,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课时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

6.整体提升校长教师队伍专业素养。逐步扩大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范围,实现教育专家治校办学,探索与校长专业职级相应的收入分配办法。实行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校长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评价制度。健全完善校长选聘制度和后备校长培养选拔机制。严格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实施“卓越校长成长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每三年系统培养100名校长,引导校长更新办学理念,提升治校能力。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系,落实5年360学时全员培训工作。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强百名“名校长”、千名“优秀班主任”和万名“骨干教师”梯队建设。加强教师成长中心建设和名师工作室(坊、站)建设,搭建教师专业阅读、专业写作、专业交往平台,推动教科研训一体化,不断促进骨干教师快速成长。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构建基于新教育实验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挖掘各学科的德育内涵,加强学科德育、思政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育人水平。注重把校风、教风、学风和良好家风融入德育教育全过程,发挥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教师成长中心和家长服务中心的育人功能,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网络的时代内涵。

2.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齐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配足专用教学资源,按标准配备音体美专任教师,扎实推进“教体融合”,广泛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体育课堂教学指导意见、劳动教育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学校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提高薄弱学校教育质量。实施薄弱初中和小学质量提升工程,通过开展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实施学区制管理、开展集团化办学改革等方式,实行精准帮扶、捆绑考核和销号管理,确保所有薄弱学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统筹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和教科研力量,落实专人联系挂钩等举措,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名教师、名校长到薄弱学校任教、任职。

4.加快推进品质提升工程。始终坚持素质教育价值导向,注重内涵发展,办好适合学生的教育。着力培养卓越校长队伍和优秀教师群体,加强学校物型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坚持项目化推进,开展义务教育改革项目试点,有力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品质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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