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大武口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大武口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开启我区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措施
(一)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三力”,不断将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正确的政治立场、有效的政策举措、显著的工作成效。一是聚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精准监督,联合区委、政府督查室组成6个督查组,对“9+2”重点特色产业推进、“四大提升”行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四权改革”推进落实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下发督导专报5期,督查通报4期。二是强化换届风气监督,选聘11名换届风气监督员,印发2000份“十严禁”监督卡和宣传彩页。建立换届纪律线索快查快办机制和“打击诬告陷害干部澄清保护”快速通道,共受理换届有关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3件,党风廉政回复1403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8人次,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三是聚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乡村振兴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发现农村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5起,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组织处理5人。督促各部门(单位)继续做好脱贫后续工作,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建立健全我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四是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定《大武口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实施方案》,细化5类25项重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我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督促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五是推动疫情防控监督落细落实,围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职责履行、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先后共派出6个督查组357人次参与防控督导,对200余个单位(场所)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36个,已督促全部整改完成,下发督查通报3期,督办单1份,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力的组织处理6人。组织34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集中隔离点、村(社区)、高速公路卡点等疫情防控一线靠前监督、主动服务,压实“末梢”责任。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牢牢把握“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重要要求,坚持办案、整改、治理结合,办案、监督、警示贯通,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推动深化改革、堵塞制度漏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构建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一是突出重点精准惩治腐败,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24件,处置问题线索228件,谈话函询3件,初步核实222件,立案审查调查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人。回复组织、人社、民政等部门党风廉政意见2798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2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二是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督促教体局、人民路街道、锦林街道、长兴街道等8个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讲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实现242名科级干部和900余名党员干部教育全覆盖。今年以来,对62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考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四是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围绕教育整顿的“四大任务”“三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5次,目前共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15人。
(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深入学习贯彻作风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八条禁令”要求,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保持战略定力,务求精准施治。一是紧盯基层反映强烈的多头重复要材料、“指尖上的形式主以”、督查检查考核改头换面等问题,加强调研监督。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约谈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二是严肃查处办公用房整改弄虚作假、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检查。对干部违规吃喝问题开展明察暗访,7月份联合市纪委、市电视台组建3个暗访组,在辖区开展了7轮次暗访,共发现问题3件,对9名干部进行谈话核查。三是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开展多项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出问题295个,已全部整改,组织处理21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5起,罚款51.04万元,受理问题线索57件,已办结56件,立案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7人;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立活动专班,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下发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4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批次,发现问题线索6起,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持全覆盖、紧紧围绕“人、责、粮、库”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起底涉粮问题,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和涉粮企业自查自纠问题共18个。组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自然资源局等6个涉及粮食粮领域的单位党组织进行专项巡察。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全区自查公车加油管理不规范、派车管理混乱等19项问题,督促各主责单位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开展“讲政治 转作风 强责任 抓落实”主题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全区各部门,成立3个督导组,督导部门(单位)43个,实现督导全覆盖,发现问题7个,收集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51份,党政主要负责人心得体会62份,切实以作风大转变,推动工作大落实大提升,在全区上下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求真务实之风。
(四)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扣维护民利、解决民忧、凝聚民心这个主题,坚持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践行为民初心。一是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在教育、民政等12个领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共计22件,组织处理10人,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通过大武口廉政在线公布教育、物业管理等4方面9项整治成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开展“窗口腐败”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联合大武口区审批局梳理出全区行政许可事项213项,涉及28个部门、11个街道(镇)。开展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将供热工作纳入大武口区2021年10件民生实事。实施兴民村集中供热项目,投资1300余万元,敷设供热管网3200米,新建换热站1座,接入入户支管550户,实现了兴民村南片区群众集中供热。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开展农村“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选择星海镇新民社区、临湖村、枣香村等5个村(社区)作为“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村,不定期深入提级监督村(社区),抽查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政策和民生事项落实情况,对发现议事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切实推动“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地生根。三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检举控告平台建设,来访接待系统、检举举报基层版、处置子平台、新办理子平台全面运行,今年以来受理群众网络、来访举报85件,占信访举报总量的68%。对问题线索实施“动态清零”,强化领导包案,建立重复信访举报化解、群众诉求协同解决等机制,检举控告数量逐年下降,信访秩序不断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五)高举巡察“利剑”,持续释放震慑效应。坚持深化政治巡察,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13次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党委巡视巡察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工作。二是稳步推进九届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成立3个巡察组,对6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79个,问题线索13个,组织处理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6人,清退违纪违规资金2.0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34.63万元,全面完成九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三是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强化整改质效,开展自治区巡视和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发现8个党组织存在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处理11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确保巡视巡察整改真改、实改、改到位。
(六)做细做实监督基本职责,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做实近距离常态化日常监督。一是精准规范运用“四种形态”。累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0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89.2%、7.6%、1.6%、1.6%。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三效合一”。二是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等监督力度,今年共约谈各级党组织“一把手”38人次。制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党内谈话、述责述廉3个任务分解表,将“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象,形成基本评价报告7篇,确保政治监督不泛化失焦。三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今年以来开展教育回访工作56人次,回访率达100%,为5名受到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七)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守正创新,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对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制度,着力解决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推动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对接,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三是完善分片协作监督机制,印发《大武口区纪委监委室、组、镇(街)监督协作区办法》,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纪委监委内设部门、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协同联动。
(八)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始终牢牢把握“打铁必须自身硬”重要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一是着力锤炼政治品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对党忠诚,激发家国情怀,强化使命担当。二是着力建设专业化队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培训体系,实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内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连续举办机关大课堂,认真学习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做到凡学必测,巩固提升学习成果。强化跟班学习、以案代训、以考促学,全年累计培训干部200余人次。三是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对1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对事实认定和证据的收集、固定、运用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办案质量。印发《关于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从申报参评的17件案件中选出6件为优质案件。同时,注重以案促规范,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意见建议40余条,达到提升整体案件办理工作质量的目的。四是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召开区纪委十届一次全会,推选新一届纪委班子成员。紧盯重点工作,使内部督查成为发现问题的“探照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实行周工作动态“晾晒”。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全年共带头调研督导基层纪检工作13次,主要负责人形成调研文章5篇,不断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加强严管厚爱,严禁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
二、特色亮点工作
创新作风效能监测评价体系。推行作风效能监测站制度,在各行政服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和重点企业设立作风效能监测站。择优选定作风效能监督员,监测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与营商环境改善有关的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情况,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设立作风效能监测站7个,选定作风效能监督员7名,发放政商交往“正负清单”宣传彩页800余册,在企业项目运行的第一线开展监督,搭建起企业、群众与监督部门沟通联络的“绿色通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还有差距,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主动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够,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还需持续发力。二是日常监督、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还不够紧密,机关、派驻和基层的监督力量整合还不够,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纠治“四风”工作格局。三是派驻机构和街道纪工委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聚焦“关键少数”“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监督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还需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市、区委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坚持做好“四篇文章”,加快推进“四区建设”,着力打造“四宜之城”等重点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坚持把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推动政治生态建设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二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增强作风建设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和我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加强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力度。三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发挥标本兼治效应。积极探索“三不”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坚持分析研判案件中典型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共性问题分析成因,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四是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聚焦“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规范权力运行。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廉洁自律。五是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持续释放巡察利剑震慑效应。科学制定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巡察任务,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机制。推动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六是加强队伍建设,从严从实强化自我监督。深入开展“每周学堂”“纪检监察干部讲堂”等常态化集中学习,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贯通纪法、衔接司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专业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以严密监督约束防止“灯下黑”。
大武口区纪委监委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