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有关人才工作部署和《“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要求,扎实有效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近期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头雁”,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3月31日下午,农业农村部人事司、计划财务司、科技教育司、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共同组织开展了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启动培训。

培训强调,实施“头雁”项目是农业农村系统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实施“头雁”项目的重大意义。培训提高是基础,要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提高带头人的综合素质,助力他们成长成才,变“带头人”为“领头雁”;政策扶持是关键,要将带头人的素质能力培育与政策配套支持统筹起来,扶上马、送一程,切实解决他们在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示范带动是目标,要发挥带头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头雁带动、雁阵齐飞”,营造“头雁”联农带农、兴农富农的良好氛围。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省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严格准入、系统培育、综合支持、示范引领”的培育思路落细落实落小,同时鼓励各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培育工作,多措并举地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农业发展新理念、掌握团队管理新方法、熟悉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与现代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乡村建设发展相协调,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领头雁”。

培训期间,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负责同志系统阐述了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明确有关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负责同志介绍了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明确了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同志就遴选程序、培育机构、配套政策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人事人才、计财、科教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在线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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