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锻造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人先正己,不断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健全权力内控机制,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本期透过3位纪检监察干部的亲历故事,从不同视角感悟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全员培训练精兵——聚焦短板弱项,淬炼过硬本领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新形势新任务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提出更高要求,也更加凸显了持续深化全员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山东省临沂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李春平有着16年的干部培训工作经验,他认为,必须聚焦短板弱项、瞄准需求,在培训方式和内容上既务实又创新,才能实现培训高质量、精准化——

近日,临沂市纪委监委以模拟案卷集中考测的方式,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一次执纪执法业务培训。“考试前,我自认为成竹在胸、稳操胜券,但考试时,遇到偏重于实践运用的考题还是左右为难。”参加完模拟案卷集中考测后,郯城县监委委员王成清感慨地说,“这次培训既是一次‘红脸出汗’的短板排查,也是一次酣畅淋漓的实战练兵,很‘解渴’、很受用。”而这是许多同志在我们开展的全员培训中的共识。

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尤其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形成的一系列新理念,对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要揽“瓷器活”,须得“金刚钻”。之前我们通过蹲点式调研发现,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均衡,有的对工作规律和理念思路认识不到位,有的执纪执法能力有欠缺,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树立得还不够牢固,这些都迫切需要通过全员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能力、增强本领。于是,我们以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瞄准需求,优化供给,以高质量培训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夯实纪法业务基础,锤炼过硬专业素养。

多年的干部培训工作经验告诉我,立足务实管用、创新方式方法是提升培训质效的金钥匙。模拟案卷集中考测,就是对创新培训方式的一次有益探索。在培训前,我们成立模拟案卷命题工作专班,紧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中的新情况新变化,对执纪执法实践中常见易错的问题进行系统集成,编写出接近实战、格式规范的模拟案卷,为纪检监察干部查找短板弱项“把好脉”“开好方”。

全员培训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抓住重点,在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增强培训的精准性实效性。以往,培训多由组织部一家负责,对学员的培训需求和短板弱项了解不够全面细致,课程设置的针对性、靶向性也不够强。如今,我们变“包揽”为各部室“共管”,发挥业务部室专业性优势,以“小而精”“讲干货”为原则,开展小班制的点餐培训。在今年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和河东区纪委监委联合举办的审理沙龙中,我们随机抽取该区纪委监委办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务违法犯罪等4类案件,围绕案件审理中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审批等环节,要求参与培训的80余名县区纪检监察干部分组开展交流互评,并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业务骨干就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教学。“通过这种‘点对点’‘面对面’式的培训,我们对斡旋受贿、共同受贿等案件的构成要件把握得更精准了,下步开展工作的底气也更足了。”河东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宋莹琛颇有感触地说。

在日常培训中,我们还发现基层存在培训资源有限、师资薄弱的问题,这就要求着眼整个系统抓基层、打基础,确保一人不落、全员覆盖。实践中,我们坚持“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原则,制定印发《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培训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在培训范围上,立足“分批次、多层次”,明确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的培训主体责任,同时采取提级培训、区域协作、送课上门等方式,加大基层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共组织各类培训53期班次,培训4900余人次。

成事之要,关键在人。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日常监督检查中主动发现的问题线索同比提高20.4%,通过深度参与“12345”提效能强功能等专项行动,1至7月“12345”热线诉求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99.5%、92.8%,均较去年同期实现了增长。这让我深刻体会到,紧紧抓住全员培训这个重要抓手,补齐能力素质短板,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持续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纪检办案经验交流材料_纪检干部办案经验_优质纪检案件办案经验

山东临沂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员培训中成立“传帮带”小组,由业务骨干为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传经验、教方法。

办案一线的“战斗堡垒”——发挥临时党支部作用,盯牢管住纪检监察权力

在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要求,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我监督的有力举措。湖南省益阳市纪委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主任金辉已在反腐败战线工作12年,经常担任专案组临时党支部书记的他认为,审查调查组在监督执纪执法一线,更容易被打听案情、受到“围猎”,必须坚持审查调查工作开展到哪,党组织就建在哪,管理监督就跟到哪——

2021年,我主办了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该案涉及点多、线长、面广,为啃下这块“硬骨头”,市纪委监委从委机关和县区纪委监委抽调42名干部组成专案组,这些干部的年龄跨度长达30岁,有的还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专案工作节奏紧、强度大,由于长期在外办案,一些借调的干部暂时脱离原单位管理,如果审查调查组的管理监督跟不上,就会出现监管“两头空”现象。因此,必须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盯牢管住审查调查权力。

专案组成立当天,临时党支部也同步成立,42名干部都被纳入其中,编入3个党小组。我作为支部书记,深刻意识到只有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对此,我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坚定完成任务的决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另外,我们规定每周五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法规,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对党员的标准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审查调查每一个环节。

审查调查组直接行使各项审查调查权力,采取各种审查调查措施,安全责任、权力风险集中,作为一线指挥员,我既要保障顺利完成审查调查工作,又要管好这支队伍,使权力规范行使、正确运行。专案组干部来自4个不同的地区,可能与吴某某案涉及的地域有所交叉,为最大限度降低纪检监察干部被“围猎”的风险,在专案组设立之初我就对所有干部身份进行摸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合理安排工作职责。此外,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制定《专案工作守则》,强调办案纪律,并就案件材料管理、会客、请销假等环节细化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

确保办案安全,关键在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强化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批评纠正。比如谈话过程中,如果谈话人员口大气粗、随意施压,容易激化审查调查对象对立情绪,使其走向极端。为保证谈话质量,每一次谈话我都靠前指挥、跟进指导,在监控前既关注审查调查对象的表现,也对谈话人员的工作进行点评。在留置期间,由于吴某某性格固执、对抗审查调查,使内审谈话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这样的情况,有干部提出可否采取更为激烈的谈话方式“撬开嘴”、拿证据,我当即对这种想法提出批评,并在当晚召开组织生活会,对与会干部存在的不正确谈话方式方法和思想倾向作出提醒、进行纠正。

吴某某案手段隐形变异,调查取证难度大,专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的干部因压力大而产生急躁冒进的情绪。针对这一问题,我主动与大家谈心谈话,共同评估梳理案情、找出突破点,及时调整审查调查方向,给专案组全体同志明确目标、鼓劲打气,提升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与此同时,临时党支部每月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由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的办案人员就审讯突破、外调取证、综合管理、证据把关等方面进行培训,强调注意事项,深入解读本案可能会涉及的罪名,提高专案组成员专业化水平。

党组织建设越有力,工作开展就越有保障。在临时党支部的监督管理下,专案组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无一位办案人员违纪违法,审查调查任务顺利完成。最终,吴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回顾专案办理过程,我深切感受到,审查调查一线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要想赢得斗争的胜利,必须让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以严格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干部队伍塑形铸神,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经得起检验。

架起违纪违法“高压线”——清除“害群之马”,零容忍惩治“灯下黑”

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严肃惩处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整治“灯下黑”。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二级主任科员邓勇参与查办了多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真切地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刀刃向内、决不护短的决心和勇气——

2021年11月,自治区纪委监委收到涉案人员刘某反映,称其在接受审查调查谈话期间,负责谈话的“陈主任”通过社会商人秦某私下与其联系,承诺可以帮助其尽快“脱身”,并索要“好处费”。我室接到这一问题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摸排和核实。经过核实,我们初步认定“陈主任”为该专案组的外查组成员陈某某。一周后,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指定管辖对陈某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2021年8月至9月,陈某某利用抽调到上级参与某专案组工作的便利,通过社会商人秦某出面联系涉案人刘某,向刘某泄露案件办理情况,并提出应对审查调查的方法,多次收受刘某及其家人送的“感谢费”。此外,陈某某还曾在其他案件中向涉案人索要“感谢费”。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干的是“打铁”的活儿。如果不能做到自身正、自身硬,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成倍放大,危害更严重。该案中,陈某某利用掌握相关案情的“优势”,帮助审查调查对象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是典型的以案谋私,严重干扰了审查调查工作,抹黑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对此,我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卫士的卫士”作用,决不“护犊子”。2022年1月,陈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曾经以为自己深谙办案套路,即使违纪违法了,组织也不会查到我头上,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如今明白违纪违法的‘高压线’碰不得,规避审查调查的手段再高明,总会暴露出来,最终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陈某某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党的十九大以来,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经常“打扫庭院”,敢于“亮家丑”,释放了铁面执纪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坚决防止“灯下黑”的决心和意志。

惩治“灯下黑”,既要严惩,更要严治。我们结合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案件中暴露出的审查调查岗位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出台《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十条禁令”》等制度规定,明确严禁私自会见或联系涉案人员、严禁为涉案人员出谋划策等具体要求,把审查调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压缩了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此外,我们还根据陈某某等案件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抽调干部和年轻干部的日常监管,强化理想信念和正确政绩观教育,上好“廉洁第一课”。

利剑高悬,雷霆万钧。党的十九大以来,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区有多名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投案,其中,首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人数不断下降,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增量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参与这些案件的查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正人必先正己,干部监督机构作为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督战队”,必须架起违纪违法“高压线”,以零容忍的态度确保惩治“后墙”坚固,不断实现队伍的自我净化提升。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2年第19期,作者:李春平 金辉 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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