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 (通讯员 周斌)“该案的主体身份材料不全,无人大代表证明”“该案的审查报告条规适用不当,遗漏从重条款”“该案的证据材料提取说书写不规范”。这是近日房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现场评查人员激烈讨论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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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案件质量,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能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房县纪委监委抽调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各办案科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办案骨干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抽取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部分案件,对全县纪检监察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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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审理室对我们的卷宗提出相关补充审查调查意见,通过这次评查,也让我们当了一次审理干部,发现办案中的问题,避免我们以后产生类似的问题。”评查人员曹艳说到。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主要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五大方面对35件案件开展一审一评一清单。评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由审理室干部对评分细则进行培训,各评查人员对照评分细则,对评查问题进行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和评查工作报告,集中交审理室汇总。审理室根据评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并将问题清单整理后分发至各乡镇、各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进行整改,同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再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有助于我县案件查办规范化。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督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推进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检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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