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主要本草对“贝母”皆有记载,首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中品:“气味辛、平,无毒,主伤寒烦热,淋沥邪气,疝症,喉痹,乳难。”陶宏景谓之“形似聚贝子,故名贝母”。
历代本草至《本草纲目》收载贝母来源多种,但应用不分功效差异,产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江苏、浙江等省,以峡州(湖北宜昌)、越州(浙江绍兴)为道地,未见川蜀产的明确记载。
自明代《本草汇言》提出“必以川者为妙”之后,至18世纪末,古代医家对川贝母及其他品种有了进一步认识和区分,分辨形、性、味、功效、临床适应证。认为川贝与其他贝母共具润肺清热、止咳化痰、开郁散结功能,用来治疗痰嗽、心胸郁结、肺痈、肺痿、瘿瘤、痈肿、疮疡,但认定为川贝母为其上品。
《本草汇言》:“贝母,开郁、下气、化痰之药也。润肺消痰,止咳定喘,则虚劳火结之证——·必以川者为妙。若解痈毒,破瘾结,消实痰,敷恶疮,又以土者为佳。然川者味淡性优,土者味苦性劣,二者以分别用。”浙江产贝母称“土者”,四川产的称“川者”。
吴仪洛《本草从新》:“川产开瓣,圆正底平者良;浙江产形大,亦能化痰,散结,解毒。”“川产最佳,圆正底平,开瓣味甘;像山贝母,体坚味苦,去时感风痰;土贝形大味苦,治外科证痰毒。”
张璐《本经逢原》:“贝母,川者味甘最佳,西者味薄次之,像山者微苦又次之。”此处“西者”据考证极有可能为新疆产贝母(伊贝母),像山贝母为浙江产之浙贝。
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引百草镜云:“出川者曰川贝”,“川产味甘,间有微苦,总不似他产之一味、苦而不甘者也,补气利痰而不寒”。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载:“今川中图者,一叶一茎,叶颇似养麦叶。” 《本草求真》概括“小者川贝母,甘苦微寒,滋润大于清别,后世一直沿用”。
《中国药典》自1963年版开始收载,1977年版药典起制定四种专属品种一直延续到2010年版药典前。2010版药典中又收录的太白贝母和瓦布贝母作为药材来源。2010版《中国药典》“川贝母”项下规定:本品为百合科植物川贝母、暗紫贝母、甘肃贝母、梭砂贝母、太白贝母、或瓦布贝母的干燥鳞茎。按性状不同分别习称“松贝”、“青贝”“炉贝”和栽培品。夏秋二季或积雪融化后采挖,出去须根、粗皮及泥沙,晒干或低温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