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PAGE 2稻鳖综合种养病害防治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工作过程及目的意义1. 任务来源2012年-2016年,贵州省水产研究所参与实施的国家农业部公益性行业专项“‘稻-渔’耦合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通过前期项目研究,对我省稻田养殖苗种培育、养殖模式、养殖技术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和研究基础。2017年-2019年贵州省水产研究所实施的省科技厅“山区稻渔配套模式集成与示范”,对全省稻渔综合种养进行了调研,开展了稻鱼、稻鱼蛙、稻鱼鳖、稻鱼虾等生态种养模式研究。以及实施“国家大宗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贵州省特色水产产业技术体系”、“国家特色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项目中,都对稻渔综合种养标准化实施提出了要求,进行了相关的研究。2017年8月省质监局确定《稻渔综合种养标准体系》项目为2017年第一批贵州省标准化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2、工作过程2017年3月7日,水产所邀请了贵州省标准化院标准化研究中心主任、马静高级工程师,对标准编制人员进行了《标准申报与编制工作基础知识》技术培训,在此基础上,水产所组织科技人员,编写“贵州标准化项目申报表”,共有15名科技人员提出27项涉及稻渔综合种养内容方面的标准制订申请,上报给省质监局,项目经初步专家评审后,省质监局与水产所沟通联系,涉及我所提出的稻渔综合种养标准,列为《稻渔综合种养标准体系》,由李正友牵头实施,通过研究讨论后,确定标准体系分别由21位科技人员牵头编写。
2017年8月省质监局确定《稻渔综合种养标准体系》项目为2017年第一批贵州省标准化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项目立项后,省水产所成立了稻渔综合种养系列标准编写指导小组,对各标准的编写进行指导、协调。各标准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人员除省水产所编写人员外,还将省内外相关单位人员吸纳到标准起草小组。本标准成立了以李正友为组长,张效平、商宝娣、李小义、姚俊杰、杨星、陈辉志、龙金梅、田应平、陆吉树为主要成员的标准起草小组。具体任务分工为:李正友负责统筹本标准编写的各项工作;张效平主要负责收集并查阅国内外稻鳖综合养殖病害防控相关技术资料及撰写初稿,商宝娣、姚俊杰、杨星、李小义负责查阅相关出版书籍、学术期刊、与稻鳖有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专利等;陈辉志、龙金梅、田应平、陆吉树负责搜集与标准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标准格式。通过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实地调研考察,结合前期项目研究的成果,于2017年8月完成了系列标准的编写工作。2017年9月5日,水产所邀请了省标准化院邵建平研究员,到水产所了“标准编写基础知识”的讲座,并理论联系实际,对我所科技人员撰写的标准作了点评,重点对标准撰写注意的要点和规范进行了培训指导。
编制小组于2017-2018年多次前往贵州省山至金农业有限公司、贵州满地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锦屏县等开展稻鳖综合种养实地调研,了解养殖户实际生产中的数据。本标准的编制以《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为起草规则。并按照《GB 3101—93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进行了数值符号的校正。2017年至2018年,标准起草小组将标准草稿,送与省内稻渔综合种养进行研究的贵州大学动物科学学院、黔东南州农业科学院等科研机构,开展稻渔综合种养规模较大的贵州省山至金农业有限公司、贵州满地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的公司、合作社的技术人员征求修改意见,并向省内水产专家征求修改意见。标准起草小组在2018年5月、9月二次集中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贵州省标准化院将标准的初审意见反馈给各编制小组,贵州省水产研究所于2019年6月召开标准编制组全体会议,共同商讨修改方案。3、目的意义2007年起逐步兴起的新一轮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是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对稻田浅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进行改造,并通过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农机和农艺技术的融合,实现水稻与水产生物的共生互利,以稳定水稻生产、促进高稻田单位面积效益和产品质量提升的一种实用技术。
稻渔综合种养以特种经济品种为主导,以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开发、产业化经营为特征,具有一种稳粮、促渔、增效、提质、生态、节能等多种方面的功能,其中标准化生产是保障产品质量、保障经济效益的基础。我省稻渔综合种养已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在遵义市、黔东南州、铜仁市、黔南等地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在12万公顷以上,养殖品种也逐渐多样化、特种化,由于鳖经济价值高,市场广阔,逐渐成为贵州省稻田综合种养的主要养殖品种之一。但目前,我省稻田养鳖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养殖设施设计不合理;病害较多,病害防控技术相对薄弱等;养殖技术参差不齐、生产管理不够规范,缺乏统一的养殖技术标准;部分地方病害蔓延导致生产成本升高、效益下滑,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影响。为规范鳖的稻田综合种养生产,促进我省稻田综合种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品种更新,提升稻田养鳖技术水平,提高稻田养鳖产业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促进渔业增效、渔农增收,制定《稻鳖综合种养病害防控技术规范》尤为必要,对促进稻田养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二、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指标确立的依据1. 标准的主要内容本标准共分5章,对稻鳖综合种养的防治原则、预防措施、病害防治等要求内容进行了概述。
第一章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养殖方式和品种;第二章说明了本标准参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有关的标准;第三章对稻鳖综合种养病害防治原则进行说明;第四章规定了病害预防措施;第五章规定了常见病害及防治。本标准适用于稻鳖综合种养病害防控。2. 指标确立依据本技术规范中技术参数的主要是经过对省内外稻鳖综合养殖的调查研究、查阅相关学术期刊论文、专利等学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并由在贵州省山至金农业有限公司、锦屏县相关合作社长期养殖生产实践归纳总结得到。具体如下:(1) “4.1提前 7d~10d,每平方米田凼、田沟用生石灰 200g 或漂白粉 20g 进行消毒”主要参考《稻田养殖商品鳖操作规程(DB 34/T 2663—2016)》;(2) “4.2鳖种放养前,根据鳖的健康情况,用高锰酸钾或聚维酮碘进行药浴。浸洗时间应由温度和鳖的忍受程度而定,一般为10min~30 min”主要参考《无公害食品 池塘仿生态稚鳖与幼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DB34/T 998—2009)》、《鳖类病害综合防治措施》;(3) “4.4养鳖生产中所用的工具定期消毒,每周2次~3次,用高锰酸钾100 mg/L,浸浴30 min,漂白粉5%,浸浴20 min”主要参考《无公害食品 池塘仿生态稚鳖与幼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DB34/T 998—2009)》;(4) “4.6.2饲喂的配合饲料应新鲜、营养全面;对于投饲的鲜动、植物饲料,洗净后用20 mg/L高锰酸钾溶液浸泡15min~20 min”主要参考《无公害食品 池塘仿生态稚鳖与幼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DB34/T 998—2009)》、《中华鳖池塘养殖技术规范(GB/T 26876—2011)》;(5) “5.1.1主要生物性病害及治疗方法”主要参考《鳖类病害综合防治措施》、《养殖鳖常见疾病简介》、《水产动物病害学》(战文斌主编);此外,本标准中未特别进行说明的做法均是根据长期生产实践经验及生产一线数据归纳总结得到。
三、与国内外同类标准的对比分析近几十年来全球稻鱼—系统迅速发展,目前全球六大洲的稻作区约30个国家有稻-鱼系统的分布。我国目前稻-鱼系统面积占稻田面积近5%,稻-鱼系统正由原来传统、规模小、养殖单一的模式逐渐发展为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和养殖多样化的模式。目前,关于稻田养鳖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级的行业标准,在稻鱼养殖中现行有效的国家级行业标准有:水产标准和农业标准分别为《SC/T 1009-2006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和《NY/T 5055-2001 无公害食品 稻田养鱼技术规范》。浙江、河北、安徽等省分别制定了地方标准:《DB33/T135 986—2015 稻鳖共生轮作技术规范》、《DB 13/T 622- 2005 中华鳖红底板病防治技术规范》、《DB 13/T 1127- 2009 中华鳖穿孔病防治技术规范》、《DB34/T 2663-2016 稻田养殖商品鳖操作规程》、《DB33/T 986-2015 稻鳖共生轮作技术规范》。目前,我省现行标准《DB52/T 2016 贵州省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该标准相对比较综合,考虑到我省养殖模式较多,包括稻—蟹、稻—虾、稻—鳖、稻—鱼、稻—鳅、稻—鱼—蟹、稻—鱼—鸭等等,有必要针对不同养殖模式制定具有指导性的标准。
另外,稻—鱼、稻—鳖、稻—鱼—蟹、稻—鱼—鸭等养殖模式,对病害防控技术有极大的需求,因此,《稻鳖综合种养病害防控技术规范》的制定很有必要、也将更具操作性。目前贵州地区还没有针对稻鳖综合种养病害防控方面的地方标准,承担单位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综合其他稻田养殖较多区域(遵义、铜仁等)的具体情况,制定《稻鳖综合种养病害防控技术规范》,为我省稻鳖综合种养的病害防控提供指导。四、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稻鳖综合种病害防控技术规范》标准的技术内容,不涉及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对提高贵州稻鳖综合种养中的病害综合防控水平,促进稻—鳖养殖的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建议将本标准定为推荐性地方标准。五、贯彻标准的措施标准发布后,一是通过省内水产专业杂志《贵州水产》和贵州省农业科学院网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将标准送到省内养殖企业,三是在省内技术服务、科技下乡等科技活动中作为资料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