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信息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也是省、市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既是应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置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准确,赢得先机;既是现代传媒条件下克服信息滞后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必须争取工作主动,积极作为。

一、旬阳县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基本情况

旬阳县历来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先后多次发出通知,就信息报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县政府应急办是全县政府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的归口单位,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报送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协助处置等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向县政府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为县政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2008年县应急办成立不久,我们就制定了《县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同时根据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发展形势,两办多次发文就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规范化和严格化的要求。日常的突发事件信息,要求各镇、各单位按照统一的报送格式、报送程序和时限进行上报;对于突发重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抽调与事件相关的职能单位在县应急办合署办公,县政府分管县长坐镇指挥,确保信息及时如实上报,为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多次邀请省、市应急办领导对县级领导、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行政股长和应急管理相关业务人员做专题培训,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了业务能力。同时,县应急办安排专人参加省、市应急办组织的业务学习,开拓视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在日常值班工作中,要求各设镇、各部门要坚持三项基本制度不动摇,即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度来管理工作,规范行为,促进落实。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理顺工作关系。我们一直认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是应急办的首要职责,更是核心工作,是我们当好领导顺风耳、千里眼的最基本要求。围绕这一核心,每年我县结合全国“两会”、重大节日、森林防火和汛期洪涝灾害先后下发一系列紧急通知,进一步强调值班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经常性督查各镇、各部门值守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值班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发文明确了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办主任(行政股长)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编印和报送工作,从体制理顺了值守工作和信息报送渠道。

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增强预警能力。信息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应对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不仅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也是各级政府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及时、准确地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对各级政府掌握情况、妥善处理种类突发性事件,保持全省社会稳定,集中精力建设西部强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2012年编报《值班要情》25期,2013年编报《值班要情》25期,2014年编报《值班要情》48期,2015年和2016年共编报《值班要情》80期,从数据分析看,信息报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领导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需求引导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也发挥着引领作用。为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我们一是建立健全了纸质报送,传真报送、网上报送多种报送方式,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二是明确信息共享和信息归口统一管理机制,要求各职能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重大紧急信息,必须首先向县委、县政府报送,重大情况要经县委、县政府会商核实后,再归口上报,防止了信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的问题。三是加大了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报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的单位进行通报,严肃了纪律。四是高度重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力争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当前我县信息报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总体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有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反应迟钝,在规定的时限内迟迟不能上报;有的单位内部负责信息上报股室与突发事件处理股室沟通不畅,导致信息迟报、漏报;有的违背紧急信息属地管理原则,仅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而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或不与相关部门统一口径擅自向上报告。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县委、县政府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各类突发情况,影响领导及时决策和事件处置工作,而且还直接影响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及时准确报送信息。

三、做好新形势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信息报送机制建设。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其中预案体系建设是抓手、体制建设是核心与基础,机制建设是关键,法制建设是保障。机制就是组织体系在遇到突发事件后有效运转的机理性制度,是各种系统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方法与措施。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上要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重点建设好信息报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工作网络,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互联互通。

(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建设。《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这是加强信息报送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要通过聘任基层信息员的形式建立基层信息报送网络,把政治敏感性强、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吸收进来专(兼)职信息员队伍,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的专(兼)信息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突发事件信息员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广大信息员对各类信息的分辨能力以及业务水平。

(三)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密切关注互联网、报纸等大众传媒上登载的有关信息以及相关社会动态,对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要迅速核实,及时掌握尚未获悉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情况。

(四)强化信息报送责任制。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陕西省实施办法》以及中央、省、市、县的有关会议、文件的要求,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岗位、具体到人,实施过错追究。明确信息报送工作中各镇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基层信息员等主体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谎报、瞒报或轻报的,作为事件调查处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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