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最严“禁食令”出台后,龟、鳖、蛙这类两栖动物是否还能继续人工养殖、是否还能端上餐桌成为舆论关注焦点。

3月4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明确中华鳖、乌龟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物种管理。其中,牛蛙在水产新品种列表中。通知提到,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

这一最新通知意味着,中华鳖、乌龟、牛蛙等将不列入禁食名录。换句话说,相关的养殖户可以稍微安下心来,喜欢吃牛蛙的人也可以放心了。

疫情发生以来,禁食野生动物成为共识,“放过野生动物就是放过人类自己”逐渐深入人心。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规定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外,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属于禁止食用的动物范围。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未被列入禁食范围,按照渔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相关决定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定下总基调,不过并没有明确禁食野生动物具体名单。而最近深圳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等野生动物也列入禁食名单,引发争论。此次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通知,也是对相关舆论的关切与回应。

有效听取各方声音,防止在情绪推动下“一刀切”,也逐渐成为共识。例如此次明确的中华鳖、乌龟,在中国有悠久的民间养殖历史,有的地方还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有力支撑。对此类养殖作出精准区分,对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下,尽快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早日生成可食、禁食的“明白纸”,不仅关系众多养殖种类的去留,也关乎普通人守法的成色。

若大部分公众都对禁食名录不明所以,会极大提高执法成本,也容易出现普遍性违法现象而使法律被架空,“全面禁野”的意义也会被削弱。所以,这张“明白纸”还得抓紧写好“贴出来”,让公众早日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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