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村产业是当前区药市场上最有前景、最具开发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对松桃而言,发展中药村既是基础产业、绿色产业,更是富民产业、兴县产业。
近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始终将中药材产业作为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脱贫攻坚的有力支撑,积极探索中药材产业“四方共赢”扶贫新路径,实现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共贏。
规划先行着力重点,打造中药材基地大县。选准主导产业。该县结合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着眼短期脱贫和长远发展,把中药材产业作为“十三五”时期的主导产业,突出发展铁皮石斛产业,大力发展百合、丹参、花椒、生姜等,适度发展白术、苦参。
按照“建设基地、扩大规模、辐射带动”的发展思路,采取林药、草药、粮药、果药结合等立体种植模式,着力建立规划化示范基地与推广基地。该县自2014年成功将长兴园区创建为省级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园区以来,园区作为中药材产业种植核心区,辐射带动黄板、木树、甘龙、正大、盘信等乡镇。
2017至2019年,全县计划发展中药材产业6多万亩,年投入扶贫资金3000余万元,总投入9000多万元。力争通过中药材项目实现平均亩产量1150公斤以上,总产量2万吨以上,惠及项目区9个乡镇,减少贫困人口10797人,户均年增收3万多元,人均年增收可达8000多元。
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创优中药材产业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扶持,汇集起中药材产业发展支撑力量。该县相继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中药材产业“十三五”规划》,制定《松桃苗族自治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扶持办法(试行)》、《松桃苗族自治县中药材产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服务等政策。
对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农户给予大力支持,对中药材种植先进乡镇、村集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行表彰,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在土地流转中给予每亩80-400元不等政策奖励,对种植铁皮石斛每亩补贴14400元、丹参每亩补贴630元等,提高种植积极性,助推产业发展。
强化资金保障,汇集中药材产业发展金融力量。编制申报脱贫攻坚基金项目3个,共申报基金1.9亿元,目前已通过市级银行审核,同时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重点申报200-1000万元省级脱贫攻坚基金项目,弥补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短板。
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2017年“精扶贷”小额信用贷款工程实施方案》,以“三社一中心”为平台,引导资金向中药材产业倾斜,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支持贫困户将“精扶贷”资金入股股金社,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承接,集中用于发展中药材产业,每年享受10%红利,既保证产业发展资金投入,又有效解决了贫困户稳定增收问题。
2017年,共引导“精扶贷”资金2652万元入股发展中药材产业,覆盖贫困农户530户1121人,实现分红123.3万元,年人均增收1119元。
强化技术服务,汇集中药材产业发展科技力量;该县加强与省农科院、贵州大学及其他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田间授课、现场培训等方式,大力实施“千人工匠”就业培训,邀请贵州大学、铜仁学院、高级农艺师等专家及企业家到现场授课、实地指导种植技术,培育一批活跃在田间地头的“土专家”。
2017年,已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服务活动18场次,培育实用人才306人。同时,大力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积极建立中药材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溯源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培养主体融入农旅,全力打造中药材产业新业态:中药材产业要实现跨域式发展,出路在强龙头,重点在深加工,增长点在农旅融合和电子商务,以全产业链的发展理念,推动中药材产业“接二连三”,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力促产业溢价增值。
一是培育农业经营新主体。引进贵州健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恒霸药业有限公司、浙江鼎泰药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依托其市场、技术、资金优势,带动壮大县域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混合制新型市场主体,提升中药材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增强产业发展潜动力。
二是借力电商平台新路径。依托贵农网电商平台,加快推进“实体+农村电商”商品流通终端服务站点建设,通过完善仓储、物流等要素,以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营运)中心为载体,加强与凯里天苗药业等企业及电商企业合作,加快推动营销模式转换,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助力“松货出山”,着力构建“外联内引”的中药材营销体系,2017年,完成销售量2.6吨,线上交易额突破180万元。
三是打造农旅融合新样板。以农业园区为载体,探索“种植基地十加工园区+产研中心+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五位一体全产业链发展新业态,实现现代农业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完善产业路、机耕道、旅游观光道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长兴中药材扶贫产业示范园区游览慢道23.6公里、生态停车场2个、设置游客体验区域2600m等配套设施,吸引游客观光旅游。
截止2017年底,该县发展中药材企业7家、合作社30家、加工企业1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产品主要以干、鲜、加工品3类销往省内外城市。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构建“四方共赢”扶贫格局。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鼓励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基地+村集体+贫困农户”等方式,订单收购、企业用工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促进中药材产业链条各环节与贫困农户增收脱贫有机结合,实现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四方共赢”的利益联结关系。
“比例收益+保底收购”模式。出台《松桃苗族自治县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方案》,国有平台公司承接中央和省级试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4000万元,支持40个贫困村发展中药材产业,收村集体10%、企业或合作社40%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按贫困农户50%、实现村集体经济积累每年新增10万元以上,贫困户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同时,政府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种植农户签订订单合同,约定企业向种植农户垫资提供种苗,强化风险保障,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建立产业风险基金,市场价低于最低保护价时,执行最低保护价,并启动产业风险基金,保障药农利益,实现“农户出力不出钱,到了年底稳赚钱”。
“土地流转+劳务雇佣”模式。有效引导企业流转农户土地,并优先雇佣土地流转户,使农户获得多重收入。共流转土地2.3万亩,覆盖农户3022户,其中惠及贫困农户2000多人,帮助贫困农户稳定增收1200多元。在基地管理中,雇佣土地流转户从事中药材播种、施肥、除草、采收等田间管理工作,带动农户就近务工1230人,其中贫困人口865人,实现人均增收2500元左右。(部分配图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