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讯(通讯员李谨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

近日,天元区法院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财产保全案件。

据了解,株洲市某电气公司与某餐饮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期间,天元区法院依据电气公司的保全申请,依法冻结了餐饮公司两万余元的银行存款。在保全财产远低于保全标的的情况下,天元区法院原本要对餐饮公司的设施设备进行贴条查封,但为了尽量不影响餐饮公司的正常经营,天元区法院干警特意身着便服前往餐饮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并采取“活查封”即以不粘贴封条方式对现场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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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活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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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天元区法院立案庭保全组组长陈松青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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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法院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秉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既依法保障一方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得以实现,又避免司法活动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了天元区法院精准把握司法力度和温度的理念。

近年来,天元区法院始终坚持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各类民商事案件审理执行中,依法平等保护各方权利,依法慎重实施查封、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株洲市、株洲高新区建设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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