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永和镇增加台村石蛙养殖基地扩建项目(三期),已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市永和镇增加台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23年永和镇增加台村石蛙养殖基地扩建项目(三期)。
2.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和镇增加台村。
3.工程规模:本项目为2023年永和镇增加台村石蛙养殖基地扩建项目(三期),主要内容为养蛙池、蝌蚪池、排水系统、道路系统、储存房、水井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2023年永和镇增加台村石蛙养殖基地扩建项目(三期),主要内容为养蛙池、蝌蚪池、排水系统、道路系统、储存房、水井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
8.招标控制价:308206.34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已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市政公用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或者经过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登记的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1投标人若为已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最新版(市政公用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的,需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若为经过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登记的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需提供报备登记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不接受不能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浏阳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60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现场踏勘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708室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授权委托书(如有);
4.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地形复杂,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时间段内,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函,此函扫描件须并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踏勘联系人:李骐13755097988,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缴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新城国际A栋708室湖南捷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六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专栏”发布。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