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病害的发生和流行,与养殖对象的生活环境、病原体孳生和生物体自身的抵抗力密切相关。开展水产病害防治,同样要在改良养殖环境、消灭病原体和增强养殖对象的自身免疫力等方面采取技术经济措施。

一、改善养殖环境,进行生态防治

(一)改良水质。通过注入清水来稀释养殖池中的有害代谢物,以改良水质,增强养殖对象的抗病能力;或注入其他水源,以改善生态环境,如注入粪水以促进浮游生物生长。通过清塘,不仅可以除去野杂鱼,清除竞食生物,而且可以杀灭病原体,有效改良水质。

(二)调节温度。许多病原性寄生虫最适温度为20℃左右,通过调节水温,不仅可以抑制病原体的繁殖,而且可以加速养殖对象的新陈代谢。

(三)降低应激反应。如水温的变动幅度过大、底质严重恶化、饲料霉烂变质、突降暴雨、pH值变化、捕捞骚扰、噪音干扰、施药不当等,都能导致养殖对象产生应激反应。而应激反应则会引起养殖对象的能量消耗使机体的抵抗力下降,为细菌和病毒的感染,甚至暴发疾病创造了机会。

(四)进行生态防治。生态防治旨在利用生物之间相互制约的机理来控制病原体,保持养殖环境的平衡,使水产养殖得以正常进行。可在养殖池中加入有益生物,如光合细菌,以促使池中有害物质的转化;投入吃食性种类,以捕食养殖对象中的病体、弱体。

二、控制病原体传播,进行生物防治

(一)建立检疫系统。如引进名、特、优、新品种过程中,引种移植也可成为一条病害传播渠道。如病毒感染,一般有段潜伏期。只要能建立起高效快速的检测技术,便可及时发现和进行诊断。

(二)进行生态环境控制。养殖水域中,不仅存在大量的致病微生物,能而且也有大量的非致病微生物。前者是致病因子,后者的存在往往是保持养殖水域生态平衡的必要条件。而大量的药物投入,虽然杀灭了致病微生物,但也会使有益于水域生态平衡的非致病的微生物受到抑制。因此,对付水产养殖病毒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加强对水环境的监测和管理。

(三)采用消毒剂控制。用于水产养殖的消毒剂,有氧化剂型和非氧化剂型两大类,前者(如氧化剂、高锰酸钾等)其消杀能力受水温、pH值、氨氮浓度、悬浮物等因素影响较大,尤其对病毒的灭活能力差;后者(如硫酸铜、甲醛等)消杀效果差,而且毒性的副作用大,也难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特别是病毒病的发生和流行。

(四)进行生物防治。如对养殖对象采取混养和间养等方式,可使一部分致病微生物被混养和间养的养殖对象杀灭或吞噬。

三、应用微生态学原理,进行病害防治

(一)微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当水生生物处于健康状态时,在其内外环境中存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微生物优势种群。这一微生物群,既能促进有益菌类的生长,又能抑制有害菌类的繁衍,形成抵御致病菌的第一道防线。在常态下,水生动植物、微生物、生态环境,三者构成一种动态平衡,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慎用抗菌素药物。滥用抗菌药,使病原体的耐药性问题越来越严重,施药量越来越大。如在治疗鱼病时,应有针对地使用对致病菌有专一性的抗菌药物,而不应该盲目采用广谱性的、对非致病菌有杀灭能力的抗菌药物,以免伤害鱼体内的相对平衡的微生物菌群。

(三)施用微生物制剂。可以在养殖对象的体内或体表建立起有益微生物的优势菌群,以达到抑制有害微生物的繁衍,增强养殖对象的抵抗力和免疫力的效果。如目前在水产养殖中广泛使用的光合细菌(PSB),不仅可以净化水质,预防疾病,而且可以促进鱼体生长。另一种由肠道厌氧菌等有益微生物制成的制剂,用于鱼类肠道微生态系统的重建和调整,对于保持微生态平衡,促进生长发育,均有显著效果。

四、消灭敌害生物,保护养殖对象

水产养殖的敌害生物,包括凶猛鱼类、水中昆虫、两栖类、爬行类和鸟类等。消灭这些敌害生物应分别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一)控制凶猛鱼类。常见的凶猛鱼类,有乌鲤、鳜、鲶、黄颡鱼、黄鳝、马口鱼等。控制凶猛鱼类的主要手段有:放养鱼苗、鱼种前,对水域中的凶猛鱼类进行清除杀灭;投放养殖苗种前,防止将其他水系的凶猛鱼类苗种带入养殖水域;查明凶猛鱼类的繁殖产卵条件,破坏其产卵场所;投放大规格鱼种,提高养殖对象抵御凶猛鱼类的能力;采用相应的网具钓具,对凶猛鱼类进行围歼。

(二)消灭水生昆虫。常见的害虫,有红娘华、水斧虫、田鳖、水螅、松藻虫和水蜈蚣、蚌虾、剑水蚤等。这些害虫,有的残杀和捕食鱼卵、鱼苗,有的大量繁殖,消耗水中的氧气和养料,使鱼苗生长缓慢,甚至引起死亡。对付这些水中害虫,在放养前全池泼洒生石灰,以消灭其敌害生物。鱼苗放养以后,则针对具体害虫分别泼洒敌百虫、硫酸铜和灭虫精等,予以杀灭。

(三)捕杀危害养殖对象的敌害。主要有水獭、水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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