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迎接、筹备、和召开党的十八大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以办案为利器,维护党的纯洁性,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值得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思。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当前案件查办工作,谈几点个人的思考。
一、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增强案件查办的责任感。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主要职责,也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果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这充分表明了党对反腐败的坚定态度和坚强决心。十七大以来,中、省、市纪委逐年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今年,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明确了各县区案件查办工作量化目标,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县纪委当年没有自办案件的,主要负责人要向市纪委说明情况,对其参与年度考核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辖区内当年立案查结出现空白镇的扣减该县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分值。要做好当前案件查办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就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切实增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起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即失职的理念,全面履行惩处职责,以强有力的惩处来体现纪检机关监督的威慑力,提升地位树立形象。
二、认真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影响案件查办的因素。
目前,县、镇党委换届已经结束,诸多条件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都非常有利。首先,县纪委监察局新一届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反腐败案件查办工作,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抓手来谋划部署,为案件查办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其次,县纪委监察局出台《镇安县纪委监察局全员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办法》,完善案件工作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原有的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全面夯实纪委监察局全员办案、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归口办案责任,增强了各级机关查办案件的主动性;第三,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已经调整配备到位,尤其是新调整后的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工人员知识层次提高、年龄结构优化,全县深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大环境已经具备。在看到有利因素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制约案件工作深入开展的不利因素:部分新任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办案业务不熟悉、办案技能尚需提高;全县办案力量配备与当前任务要求仍有差距;部分镇、部门负责人对辖区内案件查处支持不够,以及案件线索来源少、线索不具体、质量差等。要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就要充分利用有利因素,完善措施,克服不利因素,全面营造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与的良好办案氛围。
三、完善工作措施,全面加大案件查办的力度。
环境是外因,行动决定成效,要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就要立即行动起来,广泛摸排案源线索,加大初查初核力度,切实整合办案力量,全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要争取党政重视支持。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加大办案力度的前提条件。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要跟进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办案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合拍,积极争取党政重视支持。一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查办案件。将办案工作与党委、政府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办案件,扫清障碍,推动中心工作的落实。这样,查办案件就容易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二要审时度势,准确把握办案时机,避免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撞车,查办案件不能影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正常推进。三要主动请示汇报,尊重党委、政府的意见。主动请示汇报,既是程序上的要求,也是取得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的关键。大要、疑难案件要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案情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出面排除干扰和解决困难,取得突破。
(二)要广泛摸排案源线索。摸排收集案源线索是加大办案件力度的关键环节。要切实摒弃民不告,官不究的陈旧观念,在发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主动出击,多角度全方位摸排案源线索。一要强化措施,切实拓宽**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揭发检举违纪违法问题。同时要注意从报纸、电视、互联网、公共论坛等媒体披露的信息和手机短讯中寻找线索。二要加大核查力度,做好领导批转信件的初核。在信件初核和案件调查过程中要克服就信查信就案办案的思维,注意在核查过程中挖掘线索,深入挖掘案中案、案后案。三要充分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联系沟通,收集各成员单位掌握的案件线索。特别要注意从审计报告、检察不起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理等案件中收集线索。要加强与审计组的配合,全程参与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自身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措施的出台,重要决策的实施,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对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寻找案源线索。
(三)要全面整合办案力量。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是加大办案力度的重要措施。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任务繁重,仅靠某一个科室或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形成合力,严惩违纪违法案件。一要实行全员办案。要在发挥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查办案件主力军作用的同时,充分整合纪委监察局其他各室和派驻纪检组的力量。要根据科室业务实际夯实办案责任,同时根据案情需要,抽调相关科室和部门纪检组人员联合查处重点案件,切实实现违纪违法案件“全员查办”。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整合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力量,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办案手段,突破重点案件。三要以协作查处为平台,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纪检组、镇纪委之间协作核查疑难信件、联合查处重点案件,协助解决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办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办案工作格局。
(四)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加大办案力度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文明办案,严格执纪,提高程序意识和安全意识。一要严格执行“二十四”字方针,在案件调查取证、初核、立案、移送审理、量纪定性等环节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坚持集体会议讨论决策制度,坚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所办案件要确保零申诉,经得起历史考验。二要注意保护被调查人和有关人员合法权益。要保障被调查人的知情权、人身权、财产权、申诉权,加强对检举人、控告人、证人的保护。三要遵守上级纪委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规定。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办案技巧,遵守办案纪律,杜绝办案中出现任何问题。
(五)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是加大办案力度的总结完善。在办案过程中,要克服单纯办案思想,坚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结合,查办案件与专题教育、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一半”工作。一要区别对待,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既要坚持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又要综合考虑调查对象所犯错误性质、危害后果、认错态度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在严惩少数违纪违法分子的同时保护大多数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二要与宣传教育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功能。要采取诫勉谈话、典型案例专题通报等方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三要深入剖析案件,查找体制机制与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帮助和督促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总结教训,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四要分析研究阶段内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前移监督关口,预防同类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学习,全面提高案件查办的能力。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不仅要求办案人员熟知党的政治理论、党纪政纪条规及国家法律法规,还要求办案人员懂得市场经济知识、财贸、金融等现代科技知识。目前,办案老同志存在知识更新、克服经验主义的问题,刚走上纪检监察岗位的新手对纪检监察业务还不是很熟悉,办案技能尚需提高。要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办案人员就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办案。因此,办案人员要树立孜孜以求、永远不满足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要通过学习熟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掌握查办案件的程序、制度、规定及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了解金融、经济、管理等现代科学知识,以更高更强的综合素质去应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要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更要潜心钻研,加强实践锻炼。要加大**问题初核力度,通过核查掌握办案方法。要边干边学,通过实战探索和总结办案技巧,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