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某多次无故缺席党小组学习,也联系不到他,听说他在东莞那边犯罪被判刑了。”在发现同村廖某某的异常情况后,宿松县北浴乡廖河村村级纪检员向北浴乡纪委报告,北浴乡纪委立即与县纪委监委对接。

“要主动与广东省东莞市对接,及时作出党纪处理,绝不能让违法人员混在党员及公职人员队伍中!”县监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罗军要求。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后,宿松县纪委监委及时与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沟通,获取廖某某的刑事判决书,并及时作出处置,目前,廖某某已被开除党籍。

纪严于法,党员干部触犯了法律,必然要受到纪律处分。宿松县纪委监委坚持既管“违纪”又紧盯“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挺纪在前,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严厉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行为。

主动出击,深挖问题线索。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监督管理质效。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乡镇纪委和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前哨”作用,坚持“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原则,“瞪大眼睛”主动发现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当“老好人”。积极运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小微权力平台等,扩宽线索渠道,打破信息壁垒。今年以来,已主动发现3名党员违法行为,3人均已被开除党籍。

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研判分析。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于公检法移送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由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出其中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形成清单提供给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分析会议,依据党员和公职人员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进行核查处置。

精准高效处置,严肃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严格按照党纪法规高效开展核查,及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建议。审理部门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进行审理,及时提出审理意见,把好案件质量关。案管部门定期核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全流程跟踪管理,适时开展督促办理工作,确保违纪违法案件件件有着落。

2021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公检法机关移送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线索183件,其中公安移交93件,检察院移交38件,法院移交52件,内容涉及酒驾、赌博、交通肇事、开设赌场等违法问题。目前,已开除党籍62人。

“要继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绝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对党员、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持续释放出‘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违纪违法者怯步知止。”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本文由转载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