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1〕525号

民盟广东省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提案》(第20210419号)提案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分析很深入,对于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具有借鉴意义。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纳入省委“1+1+9”工作部署和省政府重点任务,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工作强度、投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2020年底,我省顺利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我省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正在起草研究《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村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都有具体部署。

一、关于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严格落实执行的建议

一是推动全省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2019年,我省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落实村庄规划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地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提供指引,保障了“三清三拆三整治”、“厕所革命”、道路硬化、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空间落实。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需编制村庄规划的1688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应编尽编率达100%,顺利完成了中央巡视关于我省乡村建设缺乏规划的问题整改,有力地支持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和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我省先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广东省村庄规划评估工作方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以“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为目标导向,对全省历年已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评估,并从优化村庄规划编制方式、提升村庄规划空间响应能力、提升村庄规划特色、优化村庄规划成果表达四个方面,选取第一批62个试点区域部署开展优化提升试点工作,目前已形成一批符合新时期国土空间治理要求、切合农村发展实际、落实农民合理诉求、支撑乡村建设行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为下一步我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探索了可复制推广的方法路径。

三是村庄规划中突出村民的主导地位和需求。我省印发的《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南(试行)》,明确要求村庄规划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在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突出村民的主导地位,村委组织村民全过程参与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完善近期建设项目表。村庄规划在报批前在村里进行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上报。在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中,指导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强村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主导地位,通过深入开展驻村调研,逐户走访等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获取村民支持。四是科学合理制定改厕、污水、垃圾处理及其设施设置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印发《广东省农村“厕所革命”行动方案》《广东省农村公厕建设指引》《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引》《广东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运营技术指引》等,为各地开展农村改厕、污水、垃圾处理提供行动指南和技术参考,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机制。

坚持明查、暗访、调度、督导多管齐下,通报、考核、约谈、问责多方并举,倒逼责任落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为便于适时掌握全省动态信息,强化科学调度、精准指导,我省在全国率先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全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信息平台系统,对全省自然村全面开展建档立卡,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20余项数据纳入平台管理,做到一目了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下一步,一是部署全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我省村庄规划实用性,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规划保障。二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整体构建解决村庄规划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着眼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整体构建和村庄规划的全链条管理,理顺明确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衔接机制,要求各地力争在县级规划中解决好村庄整体布局问题,在镇级规划中解决好乡村建设具体边界管控的问题。开展村庄规划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监管系统的衔接机制研究,对符合要求的村庄规划成果及时组织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管理,并在系统中为改厕、污水、垃圾处理及其设施设置的专项规划预留接口。三是修订《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指南(试行)》。四是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和人才培训。

二、关于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降低农村环境整治成本的建议

(一)初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措保障机制

在资金投入保障方面,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筹措保障机制。省财政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2021年安排125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主要用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庄集中供水、“四好农村路”、农村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省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有关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有关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1年共安排涉农资金313亿元,其中市县统筹实施部分达到260亿元,资金不细化至具体项目,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市县,市县在完成上级考核任务后,可统筹使用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各地推进污水、垃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集中力量办大事,争取出亮点出成效;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1万余个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与村庄结对帮扶,企业累计投入村庄建设资金131多亿元;通过推行财政贴息、农民贷款融资手段,发动社会乡贤支持等方式,引导各地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市县的指导:一是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省级财政资金主要发挥支持和引导作用,各地应统筹用好中央有关涉农资金、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帮扶资金及自身可支配财力,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二是各地应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加强对市县谋划“十四五”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力度,一方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握好整治力度、建设程度、推进速度和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关系,另一方面指导市县加强系统谋划,围绕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储备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点项目。

(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增加集体和农户收入,助力我省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近年来,我省以规划引领、矩阵构建、典型示范为切入点,因地制宜发展南粤乡村特色产业,增强农户收入,进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是强化规划引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总体部署,编制出台《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未来五年着力培育粮食、蔬菜、岭南水果、畜禽、水产、精制食用植物油、岭南特色食品、调味品、饮料、饲料10个千亿级子集群以及茶叶、南药、花卉、烟草、现代种业5个数百亿级子集群,不断巩固强化农业与食品产业战略性支柱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探索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矩阵。立足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基础,以“补短强弱、扶优做强、全产业链集聚发展”为思路,打造“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平台矩阵,聚力构建有广东特色的乡村产业发展体系。下一步,将以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聚力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在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创新创业等领域多维度发力,突出重点促进三产融合发展。一是拓展乡村特色产业。构建全产业链,以拓展二三产业为重点,延伸产业链条,开发特色化、多样化产品,提升乡村特色产业的附加值,促进农业多环节增效、农民多渠道增收。二是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发掘潜在资源,依据岭南地区自然风貌、人文环境、乡土文化等特色资源禀赋,着力打造城市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民俗民族风情乡村休闲旅游区等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内涵丰富的乡村休闲旅游重点区。

(三)积极推行农村垃圾分类,提升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我省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省基本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一是加强科学管理,明确分类标准,推动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日常将生活垃圾分为易腐烂垃圾和不可烂垃圾两大类,村庄保洁员将不可烂垃圾进一步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对农村厨余垃圾等有机易腐烂的垃圾,按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采用生化处理技术等就近就地处理,对可回收物进行资源回收利用,对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妥善处理。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目前,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等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机制,粤东西北3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为全省全面推进探索了可复制经验。三是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习惯养成。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试点探索依托乡村治理积分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效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育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下一步,我们将以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继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关于发挥农民积极性,创新形式,增强长期管护力量的建议

目前,全省已逐步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将公共场所保洁、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据统计,全省落实有资金保障、有保洁队伍、有监管机制、有宣传公示“四个有”标准的县(市、区)覆盖率达80%以上;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自然村达15万余个,覆盖率达98.8%,有人管事、有经费保障、有制度可循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引入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简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印发《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按照“规划定项目、项目定资金、资金推进度”的原则,推行审核重心前移,实行并联审批,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拟印发《广东省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推动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方式。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正研究编制《广东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稿)》,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下、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创新乡村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广州、梅州、韶关等地以“农民工匠”管理为抓手,将项目建设管理各环节予以标准化,鼓励农民工匠团队承接农村小型项目。以上措施都将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参与工程决策、建设管理、后期管护等措施,明确了村级组织的项目法人地位,鼓励实施以工代赈、村民自建方式,避免项目“一包了之”,既解决村民就地就近就业问题,获取务工收入,还能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利于项目后期运行管护。

下一步,省将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访问题投诉平台,公开接受群众反馈问题,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开监督机制,结合委员建议增强开展数字化监管,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怡 020-37288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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