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 王曼 念沛豪 陈笑天
据统计,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创新”“科技”分别出现139次、74次,科技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而旧金山湾区作为全球著名的“科技湾区”,其在企业创新、产学研融合、科技金融体系等多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对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旧金山湾区科技创新的主要经验
科创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旧金山湾区的科创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谷歌、惠普、英特尔等科技巨头企业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量子技术等战略新兴领域积极布局,抢占技术前沿;中小企业则在细分领域深入挖掘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技术创新,并真正让这些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社区优惠法案》等文件,提出按法定比例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经费资助,鼓励具有技术专长的科技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以法律形式规定税收减免返还、土地出让等优惠政策,充分激发了旧金山湾区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力。美国政府建立了完善的市场化机制确保从高新技术到市场产品的转化,并通过直接购买科研成果等方式推动技术产业化。得益于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强大的政策支持,来自全球的新知识、新发明和新技术在科创企业的吸收转化下,在旧金山湾区实现产业化。
产学研融合促进技术转化。湾区内的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间建立起创新驱动循环,为技术创新输入源源不断的动能。一方面,斯坦福等大学通过“产业联盟计划”加强与企业合作,为其输送人才、专利和技术;创办“斯坦福科技工业园”,鼓励科研人员从实验室走进工业园、对接市场,了解市场需求,加速科研成果商业化。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为大学提供科研资金和实验设备,支持科研人员长期、持续的研发活动,促进了大学综合实力的提升。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在高校和企业间的灵活流动,实现了科学技术从供给到应用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强化了旧金山湾区的科技创新、技术商业化和创新扩散。
科技金融体系加速新兴技术发展。科技与金融的深度捆绑是旧金山湾区成为全球创新引擎的关键因素。一方面,初创企业吸引大量风险投资基金落户湾区。近年来,旧金山湾区每年的风险投资总额超过200亿美元,占美国风险投资总额的40%以上,且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生命科学、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另一方面,强大而卓有效率的科技金融体系为湾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大规模的早期风险投资扮演了企业孵化器的角色,帮助初创企业组建团队、采购设备,有效支撑其成长。而私募股权投资则在企业规模扩张期通过资本重组等方式,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同时,旧金山湾区积极建立金融资本服务、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财务法律服务等多种类型科技中介机构,为旧金山湾区企业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
开放包容环境吸引人才集聚。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的文化氛围和开放、包容的创业环境是旧金山湾区持续吸引创新人才的重要原因。创业者和投资人在湾区内敢于尝试、乐于交流,不断激发创新思想与实践,研发引领全球前沿的新技术新产品,探索众筹、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同时,美国H-1B签证、国际企业家签证等优质的移民政策对人才集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旧金山湾区约四分之一的初创企业创始人在中国或印度出生,约三分之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并非美国本土出生。丰富的移民人才资源给旧金山湾区发展创新经济带来巨大的竞争优势。
二、启示及建议
促进协同创新,深化粤港澳产学研合作。促进三地高校院所和科技企业间的协同创新和技术转化,是粤港澳大湾区深化创新合作、强化创新驱动的关键。一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科研机构合作创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科研机构间共建创新机构,围绕国家重大技术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立足各自优势协同开展原创性、颠覆性、支撑性、关键性技术研发。二是搭建三地间协同创新和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在人工智能、新材料、信息技术等新兴领域,组建涵盖三地高校院所和重点企业在内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及时响应企业技术需求,并将研发任务分配至具有优势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同时为科研成果转化对接合适的企业,形成科研机构研发供给与企业技术需求间的同频共振。三是建设好“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做好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和协同推进广东省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与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促进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间的对接和分工协作,发挥好政策叠加效应。
支持企业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只有企业的研究意愿提高,研发投入增加、能力不断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整体的创新水平才能不断提升,并为产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一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在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采购等政策,引导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研究投入。二是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出社会资源、市场主体的创造性,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大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以及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国家重大工程和攻关项目,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三是为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尊重企业的创造性,加快研究制定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成果的保护办法,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保护创新者权益。
加快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相互促进。推动两业深度融合,不仅能促进更多新业态新模式涌现,还可激发对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新需求,是实现粤港澳间紧密协作、打造全产业链条、畅通经济循环的关键。一是加快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港澳成立服务新技术新模式孵化应用的基金,及以科技金融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科技银行和融资平台。创新工作方法,采用技术成熟度模型评估新兴领域技术发展水平,促进资本对技术在研发与转化过程各环节的精准支持。加快梳理新兴领域发展投资目录、成长好性好的初创型企业目录,促进在粤企业融资需求与港澳丰富金融资本间的有效对接。二是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促进合同研发组织、研发众包等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服务模式发展,培育壮大一批独立第三方研发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运营服务企业。三是培育壮大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托港澳国际化环境和人才优势,立足湾区特别是在粤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发展信息服务、决策咨询、管理、国际贸易、人才培训等中介机构,满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多样化需求。
加强互联互通,加速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流动。加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三地间各类要素的合理便利流动和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形成协同发展格局。一是建立三地定期沟通协调的长效机制,联合破解创新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体制机制障碍,畅通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二是促进粤港澳间人才互动。推动粤港澳间人才学历、资质、技能证书间的互认,简化港澳人员在粤从事经济活动的审查程序,促进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直接执业。三是促进粤港澳间资本便利流动。简化香港和澳门企业、经济组织及个人赴粤投资的审批程序。在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兴领域,研究适当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行业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