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有媒体报道一景区“网红大雁”被游客踢中致死,在网络上引起不小的舆论。视频中游客解释是大雁“吓到了妹妹”这才出脚,不少网友质疑这一说法,认为应严惩此类行为。笔者认为,孰是孰非还需警方调查还原过程,从视频中来看,大雁疑似为“三有”保护动物斑头雁,那么即便游客是恶意为之,恐怕也很难“触刑”,但可能面临赔偿和行政处罚。这起事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野生动物与人在空间上产生交集而引发矛盾。

踢死大雁到底该负什么责任呢?笔者查阅发现,斑头雁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属于无危动物,在我国属于林业局发布的“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国家还规定禁止以使用为目的进行养殖。捕杀“三有”动物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笔者认为,在这起事件中还是应该由监控视频还原真相,若大雁确实有攻击行为,则游客无需承担责任。若证实是游客主动攻击大雁,则游客可能涉嫌毁坏公私财物,达到5000元金额标准将负刑事责任。另外,这只大雁是否为野生,景区是否具有所有关系,也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有不少网友介绍,这只大雁是因为受伤被景区饲养,性格友好,不会主动攻击人。不过笔者认为,动物的行为很难以经验推断,是否攻击还需调查。另一方面,大雁对孩子有没有形成威胁,是一个比较主观的判断,每个人所害怕的东西不同,家长对孩子是否受到危险的评判标准也不一致,应对方式更是千差万别。处理得当可以抱走孩子,惊慌失措也可能出手还击,至于其后果,可能会超越人的主观判断。

野生动物和人类是否能和谐相处?答案是很难,生存空间交叉势必会对其中一方造成影响。一旦动物与人发生冲突,无论优先考虑哪一方似乎都难以公平。笔者认为,若景区饲养驯化野生动物,应当与游客隔离出一定距离,让“网红”动物与游客近距离接触,对动物和游客来说都并非“有爱”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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