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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

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以及广东省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保障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的质量实质等效”的要求,兹就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着“分类实施、灵活安排、保障质量”的原则,充分利用线上教学优势和课程资源,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模式,推进课堂革命和学习方式的变革。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实现“开学不返校、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并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效果。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汕头大学2020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保障2020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在线教学的正常运行、技术保障、教师培训、学生辅导和质量保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敏

成员:

蔡映辉、杜 虹、陈海滨、焦中铎、林兵峰

苏俊枝、李 跃、孙奋强、毛思慧、章跃陵

沈水龙、怀效锋、徐二明、韩 然、刘 昶

刘元根、陈 健、高 见、刘育洲

秘书:江松琦

三、在线教学安排

在2020学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组织专业负责人及时了解各级教指委发布的在线课程指引,遴选与应用符合学校专业发展定位的优质在线课程,针对不同类别的课程进行在线教学安排。

(一)理论类课程包括专业课、公共课、通识教育课等,采用“网络直播课”、“MOOC”、“SPOC”、“利用线上资源协助授课”等方式开展在线教学。

(二)体育类、艺术类、音乐类等特殊课程,如开展完全在线教学存在困难,各教学单位可因地制宜,自行制订适宜学生居家学习的在线教学方案,如采取在线直播等,待学生返校后再进行适当的补充训练和考核;如有必要,可适当修订教学大纲,调整教学内容,由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三)实验、实践类课程鼓励教师利用各级各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在延迟开学期间开展在线教学;有理论有实验的课程可适当调整教学进度安排,在现阶段将理论教学前移;实习环节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一律暂停,学生返校后再做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可以通过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中期检查与答辩等工作根据返校时间再做安排。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在线教学工作安排落实到位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教学工作,认真学习和领会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在线教学工作安排,成立副院长(教学部主任)牵头负责的专门工作组,制定本学院的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覆盖学院、系、教研组、任课教师的在线教学计划,并将各环节的教学工作落实到位。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单位,要同步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课在线教学方案。

(二)充分准备,高质量开展在线教学

任课教师要加强学习,精心准备,不断优化在线教学方案,利用丰富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心设计课程教学方案,加大课程教学改革力度。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完成作业布置、课程测验、辅导答疑、课堂讨论等教学环节,采用录制速课、师生实时互动同步课堂、SPOC、网络直播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活动。同时,记录、统计并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了解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

(三)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强化政策激励与引导

发挥在线教学骨干教师的带头作用,争取立项建设一批在线精品课程改革项目,积累经验,普及推广,表彰优秀在线课程任课教师并通过立项支持、授课示范等活动,激励教师积极推进在线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表彰网上学习优秀班级与优秀学生,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在线学习,提升学习效果。

(四)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教师的在线教学能力

网络中心根据教师在线教学的方式,组织不同平台的在线教学培训,制作在线课程建设的操作指南,供师生学习参考,并确定培训时间表、培训联络人和技术指导员名单,建立“学院骨干教师+网络技术指导员+在线平台专家”的在线教学辅导团队,及时回应任课教师的问题并给予指导。

(五)加强指导和监控,保障在线教学质量

各学院要发挥在线教学骨干教师的指导作用,对教师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反映;要鼓励教师持续增加课程教学资源,重点加强作业、测验、在线辅导、答疑、主持讨论等环节的构建,确保在线课程的完整建设;要积极督促学生按时上课,加强在线教学数据的检查,分析学生的在线学习状况与学习效果;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好教学记录,统计并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改进;在疫情结束后,做好在线课程与后续课堂教学的衔接,让在线课程持续发挥作用。

五、时间安排

1.2月16日前,各教学单位报送2020年春季学期各门课程的在线教学安排列表。

2.2月18日前,教务处统计需使用的课程与平台,与平台联系。

3.2月20日,教务处确定各平台在线教学辅导团队。

4.2月20日,网络中心公布在线教学教师培训计划和操作指南。

5.2月21-25日,网络中心开展在线教学教师培训。

6.2月23日前,网络中心完成制作“应对疫情停课不停学”的专题培训网站。

7.2月23日前,网络中心制定学生登录各类课程学习平台指南。

8.2月26日前,各教学单位协助任课教师联系选课学生,建立各门课程开课班QQ群(或微信群),报送班级群信息表到教务处。

9. 3月5日前,教务处制定在线教学质量保障方案。

10.3月2日-3月6日,各门课程进行在线教学试运行。

11.3月9日开始,按照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每门课程安排的时间,各教学单位开展在线教学。

汕头大学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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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协同办公系统

封面摄影丨蓝锦清

编辑丨叶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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