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内蒙古包头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经验推广(三)
本期《先进典型 经验推广》栏目将为您介绍内蒙古包头市法治政府政建设之三,围绕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畅通多元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抓住关键少数,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进行介绍。
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指标体系》第四大项规定的24项工作任务中,包头市完成23项,正在推进1项,重点在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
包头市委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定为重点改革项目,印发《包头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公布市本级行政裁量权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清单,建成涵盖市本级和9个旗县的“1+9”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和结果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依托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配发行政执法智能手持终端200套,先后组织13个批次1000余人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执法终端应用培训,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市本级47个法定执法机关,全部设立法制审核专门机构,落实人员、内容、责任和程序,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
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从2016年起,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包头市试点完成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改革,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改革任务,率先完成执法重心下移承接工作。落实机构改革方案,正在推开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包头市委编办已与相关部门完成对接,方案待批。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先行推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正在形成。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明确不同部门机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按照“日统计、月分析、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加强执法责任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每年邀请法制科长、专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案卷抽查合格率达100%。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编制备案审查流程图,2018年以来共备案141件。制定《包头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机制,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下达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任务指标问题得到有效扼制。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包头市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常态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全市7414名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工作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百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均将执法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坚持罚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将执法活动与部门利益挂钩。
突出制约监督
确保行政权力
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包头市重视发挥党内、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司法、审计、财政等监督主体的作用,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其依法正确行使,《指标体系》第五大项规定的23项三级指标中,除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正在推进中外,其他全部完成。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
2015年以来,包头市相关副市长或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人大主任会议作工作报告150多次,人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治安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16次;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4件,答复率100%。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2018年以来12个政府部门接受政协民主评议,2015年以来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165件,答复率达100%。推进落实政府及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先后出台《包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自治区规定的“八类情形”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全市各地区、各部门2019年前所有生效裁判全部履行完毕。
强化审计监督
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加强审计执法保障。五年来,包头市共完成审计项目1368个,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0.05亿元,移送问题线索312件。对103名县级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75名,比例达73%。
强化社会监督
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细则,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2019年包头市本级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5万条,向自治区报送政策解读139条,市本级收到依申请公开126件,答复率达到100%。主动接受群众、网络等舆论监督,“包头24小时警局”微信公众平台注册成员177.9万人,访问量达到10611万次。开门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召开新闻发布会80余场,市政府、区旗县政府领导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轮流通过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与听众直接对话,听取受理群众意见超过900期;电视问政节目《聚焦执行力》邀请特邀监察员、行风评议员、社会专家学者面对面直评政府部门职能落实情况超过260多期。
畅通多元渠道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纵深推进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指标体系》第六大项规定的17项三级指标,除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正在推进外,其他全部完成。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印发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运用大数据预测预防重大敏感问题纠纷,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从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等工作入手,把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重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5年以来,包头市38家担负行政复议职能的地区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75件,举行听证案件132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良好。健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主要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良好。各级行政机关普遍梳理完成行政裁决依据和事项范围确定,健全落实行政裁决制度,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良好。仲裁工作自1996年11月成立包头仲裁委以来,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纠纷5000余件,受案标的额超百亿,现已纳入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能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服务。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旗县区、街道苏木乡镇、社区嘎查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覆盖,人民调解组织达到1049个、调解员3881名,其中医疗、物业、环境保护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调解组织59个。2015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23520 件,成功调处22814件,涉调总金额179304.79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7%。
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包头市从“三五”普法以来连续四届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2015年以来,以宪法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法治扶贫、服务民企、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930场。邀请法学专家、普法讲师团成员举办宪法专题教育100余场。通过“包头普法”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参加人员近16万人。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先后组织新考录公务员、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积极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强化学校法治宣传教育主渠道地位,全市192名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充分发挥作用,通过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建设了昆区人民检察院“麻俐检察官办公室”等一批特色鲜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抓住关键少数
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
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出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必设法治专题,连续五年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季度普法考试,800多家单位30多万人次参加,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常态化开展了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共有1071人次参加了现场和网络旁听庭审活动。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并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2017-2019连续3年组织行政执法单位法律知识竞赛。
(包头市司法局 司法宣传中心供稿)
总 编:周良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