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变革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近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以下简称《方案》),对新时期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推广作出全面部署,对进一步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培育壮大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是同时期全世界促进新能源发展、提高能效碳效、改善空气质量最迅速的国家之一,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比,当前,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粗放发展方式仍未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步入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的关键支撑作用愈加凸显。

从长远来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主要发达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绿色低碳技术正在加速更新迭代,成为全球竞争和国际合作的重要焦点。我国虽然部分绿色低碳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先发优势,但在前沿技术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产业化水平提升等方面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方案》提出,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占领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高地,这对支撑我国高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构筑面向未来的国家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全局谋划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推广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并且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能够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效益。但同时,绿色低碳技术覆盖面广,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不同新兴技术的研发创新、示范推广等都有一定不确定性。在这种背景下,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实际,兼顾短期和长期,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全局角度系统谋划。

《方案》从统筹发展和减排角度出发,将绿色低碳技术示范推广与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有机结合。同时,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既考虑了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技术,也考虑了非化石能源相关先进技术;既包含了能源领域源头减碳先进技术,也包含了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过程降碳先进技术,以及二氧化碳捕集和利用等末端固碳先进技术。此外,注重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明确示范项目要体现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

三、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推广需要各方协同发力、久久为功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不能一蹴而就。在绿色低碳技术示范推广工作中,也需要结合不同阶段的发展形势和要求,结合各项技术特点,尊重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规律,坚持久久为功。同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任务更重、时间更紧、问题更复杂,在当前外部环境动荡不安、不确定和难预料因素增多情况下,支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有助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助力提升我国科技自立自强水平。

《方案》坚持系统思维,既从技术供给角度,明确了不同类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的具体方向,也从技术需求角度,强调了要与工业、建筑、交通等终端用能领域、产业园区等应用场景相结合。同时,《方案》强调要增加政策供给,明确了要从中央预算内投资、金融税收政策、资源环境要素等方面强化支持力度。此外,《方案》还对示范项目组织申报、遴选推介、事中事后管理、经验推广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取得切实成效提供了坚实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处在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矛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阶段。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推广,能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绿色低碳产品服务的需求,将助力我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进步。(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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