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群众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洪湖市新滩镇坪坊村违规将500多亩基本农田流转给他人种植草皮,且多次整改不彻底,仍有耕地继续被用于种植草皮。
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经初步核实后,转自然资源部核查办理。
自然资源部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责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调查处理。经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2021年5月,新滩镇政府首次接到群众举报后,即开展了实地核查。核查发现,2021年4月,洪湖市新滩镇坪坊村村委会将1070.8亩永久基本农田流转给洪湖市鸿信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后,该合作社将其中2个地块合计483亩用于种植草皮(其中地块一面积约246亩,地块二面积约237亩)。该行为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中“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的规定。新滩镇政府要求该合作社立即停止违规行为。2021年7月初,该合作社对地块二的237亩种植草皮进行了翻耕,但未对地块一246亩耕地上的违规种植行为进行整改。8月3日,新滩镇政府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责令坪坊村村委会督促该合作社立即停止违规种植行为。截至11月底,该合作社将地块一246亩全部翻耕。但是,此后该合作社于2022年3月在已完成整改的地块二上擅自复种90亩草皮。4月初,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新滩镇政府召开现场整改会,该合作社对地块二的90亩草皮和147亩闲置耕地进行翻耕,全部播种玉米。4月12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坪坊村开展实地核查,确认该合作社承包的1070.8亩土地全部恢复为耕地。
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滩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以及坪坊村村委会在处置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问题中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自然资源部表示将继续做好该问题的跟踪督办,并将此类违法违规利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列入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重点整改内容,强化具体措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