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四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四平市铁东区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精心部署、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点环节协调有序、重要任务扎实督办,有效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铁东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督促党员干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以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区委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召开第四次委员会专题会议,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区委、区政府理论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带动全机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铁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加强党的领导

(二)充分发挥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

由区委书记组织召开了第四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上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会议审议了调整后的委员会及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铁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铁东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实施方案》《2021年法治铁东建设考核方案》,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法治政府和法治铁东建设的牵头部门时刻严格落实《中共四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时撰写铁东区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度工作报告并于2021年3月份在铁东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修订了《铁东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程》,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区司法局和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行政措施和合同协议共计48件。并完成了区机构改革29个涉改部门三定方案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协调区委督考办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将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集体研究了铁东区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注重法治人才的培养,近年来配齐了12个乡镇政法委员,招录了法治人才2人,极大地解决了法治人才不足等问题。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

履行职能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各项职权。不得违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五)依规治党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严格落实问责和纠错制度,及时纠正行政权力运行出现的偏差。出台了铁东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截止目前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区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6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72份,顾问团律师参加涉法会议26次,出庭应诉2次。严格规范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按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年内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1件,提出意见建议10余条,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

三、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

(六)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定期向区委报告政府工作情况,及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力度,督促依法履职。运用政府网站和“铁东发布”等媒体,实施公示公告制度。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依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落实“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全面推行“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所有涉及的“最多跑一次”进入大厅的事项都印制了服务手册、一次性告知单、事项流程图、事项指南。358个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9个高频事项单位进驻后台审批区,11个部门的低频事项30分钟内到达大厅办理,258个事项纳入“综窗”受理,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规定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新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权力清单,区本级拟保留权责清单834项,政务服务事项587项。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行政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及时更新“一单两库”。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落实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坚持优先适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为依法维护营商环境,开辟渉企案件“绿色通道”,年内共审结渉企案件213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640件。积极探索实践“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集中审判工作模式,年内共审结此类诉讼案件28件,为打造幸福铁东做出了不懈努力。

(八)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讨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刚性门槛,使重大决策的过程成为党委、政府倾听民意、改善民生、化解民忧的过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的发生。

(九)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执行《铁东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提请政府审议前,由本级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听取公众意见。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十)规范行政执法

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了《铁东区行政执法规定》,在全区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认真修改和完善了379项行政执法事项,形成了11个部门379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并完成公示。

(十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区检察院与市场监管、文化体育、食药安全等部门建立了电子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对不适应岗位人员,依法暂扣或吊销执法证。行政机关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出台《铁东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将“三项制度”的宣传纳入普法内容,进行了全面宣传、部署、培训。对需要换发和申领证件的单位和人员对照编制册逐一进行了资格审核,并组织249名需要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换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进行发证。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召开了铁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铁东区行政复议改革方案》。截止目前共接收咨询行政复议案件5件。

(十三)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严格落实问责和纠错制度,及时纠正行政权力运行出现的偏差,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有关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增强部门执行力和政府公信力。

四、公正司法

(十四)落实司法责任制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运行。铁东区法院完善审判管理,及时更新优化案件审判管理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做到“一案双查”,确保错案发现在一起,纠正在一起,问责在一起。任命的156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通过人大任命,举办了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充分发挥“不穿法袍的法官”作用。

(十五)提升人民法院运行质效

制定了《铁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长及法官司法责任制度(试行)》,保障法官能够独立自主地对主审案件作出裁断,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同时院长、副院长、审判长还具有审判管理及审判监督职责,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运行以来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行使职权,没有超越职权犯罪行使权力的行为,确保了新的审判权机制的运行。

(十六)完善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建立健全检察院内部办案工作机制,保障干警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切实让每一名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最高检有关规定制定了《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小案”集中攻坚制度》、《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便民制度》、《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便民制度》、《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等制度,强化内部案件办理规定,便利群众的同时加强外部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

五、法治社会

(十七)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

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建立健全了全区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出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定,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十八)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我区共有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突出青少年普法教育重点。开展宪法晨读、模拟法庭、小小法官等法治宣传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学法热情。全区18所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扎实开展法治讲座,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基本实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为切入点,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制。开展“千名干警服务千企”活动,以“菜单式”的方式,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先后成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法律投诉中心和民营企业矛盾调解中心,确保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工作有效稳步开展。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区司法局邀请律师以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制作了百集普法栏目“小莉说法”,已在官方公众号、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进行播出,让普法载体“焕然一新”,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性、生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了普法载体由传统的“单一灌输”向“双向互动”的转变。突出主题活动宣传重点。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宪法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项宣传。共组织法律宣传活动400场次,印发宣传资料20万份,开展法律咨询160场次,发放法律图书5万本。

(十九)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建立一站式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体网络综合平台、下放“法律援助”程序、社会救助审批权限、成立13个市域治理综治中心,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进行走访式观察、慰问式疏导、紧随式监控实时掌握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动向,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时办理。检察院严格落实“大控申、大信访”工作机制,坚持领导约访、带案下访、开门接访原则,牢记为民解忧、为党分忧的政治原则。

(二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通过“大调解”格局,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由区司法局牵头,街道党工委书记为团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副职为副团长,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网格员、律师、社区“五老”人员组成的“矛盾纠纷帮帮团”的特色亮点工作已在全市铺开,在吉林日报、四平日报进行宣传报道,截止目前帮帮团共调解纠纷220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讼与信访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的工作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

(二十一)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成立了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窗口化、一站式”服务模式,整合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区戒毒(康复)等服务职能,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为工作站服务人员。为便于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辖区内所属十二个乡镇(街)均依托司法所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辖区内的村屯(社区)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按要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4件,其中刑事41件,民事373件。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铁东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铁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提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铁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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